二、战略方针 大错特错(第4/9页)

他摇摇头说:「老弟呀,不要激动,军人必须服从,这是上边的严格命令。」我不再听了,气愤而别,因而他好意送我的礼物也未收。真想不到,不幸而言中,果然东北丢了,华北乱了,不久之后,徐蚌会战也失利了,整个中国大陆也就断送在中国共产党的手裏了。

〔附录〕

若收编伪满军队,何以维持民族正气?

陈 诚

按:一九四八年二月五日,陈诚请假南归医治胃疾。三月廿九日第一届国民大会在南京揭幕。一批国大代表联署第98号议案,指陈诚对东北整军、拒绝收编伪军等疏失导致戡乱失利,应负责任,更有人要求杀陈诚以谢天下。还有人以国民革命军人同志会名义散布传单,宣布陈诚十九条可杀之罪状。五月十日,陈向中华民国行宪后第一任总统蒋中正提出书面辞呈,辞去参谋总长兼东北行辕主任、海军总司令、中央训练团副团长等要职。滞留南京期间,为掩悠悠之口,他于四月十四日覆林蔚[1]函,为自己辩白,兹摘录其中有关「(拒绝)收编伪军」一节,以示平衡报导,是非曲直留待读者自行判断。

收编伪军:此问题当时确有人建议,但全部收编,事实上大有问题。以弟所能记忆者:(1)何以对抗战之国军?(2)何以对被压迫残杀之民众?(3)何以维持国家民族之正气?以上三项,姑且不论,再就军费一项言,自抗战结束后,决定国家总预算原则,所谓收支平衡,所谓军费不得超过总预算百分之五十,以连年军费言,非但不能收编伪军,而且仅有之国军,亦不能养活,其他可知矣。

徐蚌会战是错误的决策

曾 振[2]

(一)徐蚌的会战是一个临时匆促决定的会战,根本上是错误的,不应在徐蚌会战,而应在长江决战。

(二)由于作战部门刘斐等无能及通敌破坏,在济南失陷(九月廿四日)后,迟迟不作必要的处置,直等到徐州军事会议时(十一月五日)拖延四十天之久,会议才决定在徐州作战。当时作战部门本有撤守淮河计划,在十一月五日徐州军事会议时,始行提出,但各兵团司令官认为敌人已经集中好了,时机太晚了,在大敌之前撤退,损失必大,不如依城野战,与共军一拼,于是决定守徐州备战。

(三)依当时情形看,济南已经失陷,商邱以西已经放弃,试问黄伯韬兵团在运河以东之新安镇一带,四十四军留在海州、连云港附近,有什么作用?攻既不应从该方面攻,守也分散兵力不应在该方面守,迟迟不令其向徐州附近西移,由于这一错误,以致以后(在徐州军事会议以后)黄伯韬兵团西移时,是侧敌行军,敌人已经集结好了,準备作战了,侧敌行军是非常危险的,加以中间还有一道运河将部队分离,这是一重大弱点,故黄兵团西进途中及渡河时,遭共军攻击而受到重大的损失。这一错误,南京作战部门、剿总及杜聿明应负责。至少他们是迟疑与不为。

黄伯韬

(四)在黄伯韬兵团西移时,如果原在碾庄附近之第十三兵团李弥部在西岸接应支援,阻拒运河西岸敌人之攻击,则黄伯韬兵团不致四面受敌,渡河亦不致损失太大,而进出西岸则便利多矣。同时两个兵团合力,足以击退来犯之敌,至少该两个兵团亦可顺利开往徐州,可是他们不顾虑敌人侧方的威胁,在黄伯韬兵团西移之同时,亦令李弥兵团开往徐州附近,李弥兵团走得太早,以致运河至徐州中间产生一个大空隙,共军得有机会毫不费力地截断徐州至运河间之交通。假如他们当时有点敌情观念有点警觉心的话,李弥兵团应稍缓西移,留在碾庄附近,等待黄伯韬兵团来到,掩护黄兵团渡过运河后再移徐州,命令应该规定李弥兵团等待黄伯韬兵团渡过运河后再行西移;可是他们漫不警觉地命令两个兵团同时西开,造成此一错误,等到后来黄伯韬在碾庄附近被围,再令李弥从徐州回师东进增援时,却被共军阻住,不能前进,以后虽再令第二兵团(邱清泉)东进增援,共军愈集愈众,工事纵深愈长,救黄无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