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第2/3页)

今日九百年后我们从长时间远距离的姿态读历史,已无从确定以上各人的忠邪,同时也无此必要。如章惇和蔡京确系能干,而前者跋扈,后者谀幸,但是“宋史”把他们两人一体列入“奸臣传”里,又未免太简化历史,并且苏洵斥王安石等“囚首丧面”以论诗书,宣仁圣烈高后在《续资治通鉴》里被赞扬为“女中尧舜”,也都是一面之辞,只能融合中国传统以粗浅的道德观念批评历史人物的办法,这中间只有至善及极恶。我们如被这些观念蒙蔽就容易忽视我们自身读史之目的之所在。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端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要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他与司马光争论时,提出“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理论,其方针乃是先用官僚资本刺激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如果经济的额量扩大,则税率不变,国库的总收入仍可以增加。这也是刻下现代国家理财者所共信的原则,只是执行于11世纪的北宋,则不合实际。

和这问题有密切关系而待澄清的,则是有些历史家把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解释成为一个“封建社会”,极不合理,与宋朝的情形尤其是文不对题。封建着重地方分权。皇室只责成诸侯对中央有一定的贡献,其采邑内部的处理,由他们自行裁夺,中国的传统则是皇帝派遣官僚到各处向全民抽税,我们称之为“官僚主义”(bureaucratism),这是一种中央集权的特殊办法,迄今还没有一部专书,缕列其中各种特征。

我个人长期研究其财政与税收的情形,则发觉这种体系,包括过广,下面的单位过于琐碎,在传统的交通通信条件之下,官方无法确悉每一纳税人的资产,尤其无法追究其转买顶当。至于抽累进税,更是技术上为难的问题。于是只有鼓励小自耕农各安本业,又竭力防制兼并,更以极低的税率,扁平的向全国征收。而且小民收入浅薄,也不能供应法庭审判的费用,于是民法长期间没有进展,政府则提倡各人自我约束(self-restraint)和对人谦让(mutual deference)。在行政方面说也就是不注意真切,不讲究效率。好在这些个人的美德,出自儒家经典,也为官僚集团成员所诵悉,因此以道德代替法律,也有长时间历史的根据。纵算理想与事实不符,只要全体官员将这些原则当作口头禅,着重其内部之淳朴雷同,也仍可以保存这官僚集团的完整。

可是北宋开国以来,其朝代本身的特征,已经和上述的情况发生距离。第一,赵宋王朝之为一个朝代国家,在中国历史里最富于竞争性,因此其行政效率非常重要。第二,其收入以银绢和缗钱作基础,也就是其经理倚赖于民间经济比较前进而灵活的部门,而把人力及食粮当作次要。第三,其税收底账根据五代十国间的数目字,比一般的将税率提高,同时政府大规模的开矿铸钱,更使其数目字无法固定,也违反上述简单均一的原则。

综合这些条件,我们也可以说中国在公元11世纪已经在某些方面感受需要现代化的压力。前面也已经说过,宋太宗赵光义时代军用雨衣和帐篷已经有“好几万段”在库房里霉烂。《宋史》食货志又提出神宗赵顼时内殿库房所积绢32库都已积满,更再积羡赢为20库。如此庞大的物资,实在有以用商业方式管理处置之必要。最低限度也要让它和民间的市场交流。而民间商业的组织也可以藉此发展成熟,因之能对政府的财政经理和军需工业作第二线和第三线的支持。西欧各国和日本的现代化,也都经过如此的阶段。那么王安石岂不是独具只眼,可以把中国历史一口气提前一千年,为什么他事实上会遇到这么多的阻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