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卷【立马横枪篇】第12章.日蚀苍黄 第3节(第3/6页)

“伯翰,这个监御史是不是也隶属朝廷?本朝有过这个官职吗?”李弘问道。

“监御史等同于刺史部,隶属御史中丞。过去大秦国在每个郡都设此职,以监察地方官吏。本朝初年废除了,后来因为吏治腐败,孝惠皇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又恢复了御史监郡制,派遣御史监察京师三辅。到了孝武皇帝,乃改御史监郡为十三刺史部。”余鹏说道,“孝武皇帝之所以要改,是因为御史监郡有个很大的弊病。监御史和郡府官吏都在一个地方为官,时间久了,往往都成了贪官,大家抱成一团欺瞒朝廷、祸害地方。刺史和监御史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它乘传周流,四处巡察。所谓乘传周流,就是乘坐朝廷驿站的马车巡视各地。这种做法可以杜绝刺史与地方官吏串通一气,割断他们之间的联系,防止他们之间产生利益关系,以保证监察收到实效。本朝初期实行刺史监察的时候,各州刺史部都没有固定的治所。”

“那北疆的御史监郡制应该怎么拟订?是不是一定要奏请天子诏准?”李弘接着问道。

“北疆的御史监郡制可以仿效孝武皇帝的刺史监察制,北疆只设一个监御史,没有固定治所,每年巡视北疆诸郡两次。两千石以下官吏违律,有权抓捕审讯,两千石以上官吏违律,报请车骑大将军府后,也可以抓捕审讯。北疆监御史隶属于朝廷的御史中丞,受制于车骑大将军府。监御史人选由车骑大将军府举荐,天子下旨拜封。”余鹏略加思索后说道,“车骑大将军府只有任命北地、云中等六郡太守的权力,其余十郡太守即使违律,将军大人也无权直接罢免。所以监御史和御史监郡制必须得到天子的诏准,这样才有震慑两千石大员的威力。”

余鹏说道:“现在大汉国内患渐止,外忧已平,社稷已经逐渐走向稳定,将军大人行事必须要事事依照大汉律法,免得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将军大人杀一个秩俸两千石以上的中常侍,天下人拍手称快,但将军大人若象在河东一样随便诛杀一个秩俸两千石以上的太守,这对将军大人治理北疆来说,可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啊。”

“如今将军大人主掌北疆军政,但假如另外十郡太守在不违律的情况下和将军大人对着干,处处掣肘将军大人,试问将军大人怎么办?”

李弘笑道:“我也很难办,就象现在赵岐、崔均、郭蕴等大人,我虽然明知他们做的不对,但我也只能委婉地说说,警告他们几句而已。人是我向朝廷举荐的,我又无权罢免他们,我总不能为了这事上奏天子弹劾他们,自己打自己的嘴吧?”

余鹏和众人相视一笑。

“将军大人要想迅速稳定北疆,政令畅通是重中之重。而大人要想在北疆令行禁止,十六郡太守必须要言听计从。但现在十六郡太守中有许劭、杨奇这样的天下名士,大人要想让他们都听你的,似乎有点……”余鹏十分为难地摇摇头,继续说道,“此次筹建监御史,却是大人有效控制十六郡太守的一个最佳机会。”

“大人上奏天子,恳请天子给予监御史在一定时间内羁押秩俸两千石以上官僚的权力。”余鹏说道,“只要有违律事实的秩俸两千石以上官僚,无论是一郡太守还是一营统帅,监御史经车骑大将军府同意后,都可以立即予以羁押。这比大人上奏弹劾再等天子下旨要节约大量时间,而且天子一旦驳回了大人的弹劾,大人除了违律抓人外还真的束手无策。监御史一旦有了此权,大人就可以以任何借口先行羁押北疆任何一位秩俸两千石以上的官僚。羁押期间,大人可以视此人对北疆的危害程度任意取舍。”

“大人违律羁押和依律羁押,所产生的后果截然不一样。这就象现在大人有权任免六个边郡的太守一样,这是天子给大人的特权,谁敢说大人擅权误国?大人如果违律羁押,显然是公然蔑视天子和朝廷,会遭到天下人的唾骂。此人即使是大奸大恶之辈,大人也会因为违律抓人成为众矢之的、祸国之臣。而依律羁押,就完全不一样了。官吏即使有背公向私的嫌疑,大人都可以先把他羁押起来问一问,只要罪名坐实,此人就完了。就算后期有天子和朝中权贵为其脱罪,他也无法继续待在北疆,只有一走了之。”余鹏笑道,“如此一来,这北疆还有谁敢违背大人之令?还有谁敢和大人阳奉阴违?还有谁敢纵容自己的下属贪赃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