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卷【立马横枪篇】第12章.日蚀苍黄 第3节(第2/6页)

李弘指着尹思说道:“仲志,立即给我急书老大人、许大人和其他已经擅自挪用屯田和赈灾钱粮的各级官吏,如果再犯,我将上奏天子,依令惩处。此令由你拟订,明天给我过目,然后传告北疆各地。”他看看众人,问道,“此令可有违反大汉律法之处?”

余鹏摇头道:“大人此令基本符合大汉律,只是此令在颁布之前,是不是先奏请天子?如果天子诏准大人在北疆行使此令,那威力可就大不一样了。”

李弘不假思索地说道:“好,以车骑大将军府名义急奏天子。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此令是以车骑大将军府名义颁布北疆,但车骑大将军府没有监察北疆各级官吏的权力,监察北疆郡吏的权力是并州刺史部的。”余鹏说道,“并州刺史部隶属于朝廷的御史中丞,监察权力很大,但它没有干预地方军政事务的权力。并州目前辖十郡,北疆的北地、上谷等郡都不在并州刺史部的监察之列。另外,依照刺史职权,并州刺史部无权监察各级郡府是否擅自挪用屯田和赈灾钱粮,更无权抓捕审讯秩俸两千石以上的贪官污吏。”

李弘疑惑地问道:“是吗?可我这几年碰到的几位刺史,比如前幽州刺史刘虞刘大人、前凉州刺史耿鄙耿大人权力都非常大,还带兵打仗,这又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现在的刺史职权更大了?”

“大人,这几年叛乱迭起,战火纷飞。天子为了能够及时平叛,常常赐节符于刺史并授以军政大权,但这只是非常举措,并不是惯例。”余鹏解释道,“我大汉国刺史监察之制始于孝武皇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孝武皇帝在全国各州设刺史部,州刺史假印绶,秩六百石,任期九年,期满可升任郡守,秩卑而权重。州刺史每年八月开始巡行所部郡国,年底回京奏报。州刺史监察六件事,一是监察地方各豪族大户是否触犯礼制并田造宅、以强欺弱、以众欺寡;二是监察郡守是否奉行诏书、遵守典制,有没有背公向私、曲解诏书以自谋利、侵扰百姓、聚敛为奸;三是郡守是否任意断案、不秉公执法以及治内自然灾害和妖异祥瑞、流言蜚语;四是郡守是否为国家公正选拔人才;五是郡守子弟是否横行不法;六是郡守是否勾结豪强、收受贿赂、损改正令。州刺史的职权仅限于这六个方面,除此之外,其他诸事均不在刺史部监察之列。

“本朝过去也有将刺史改为州牧的先例,但后来因为州牧权重,导致吏治腐败,随即又改了回来。先帝去年下旨将冀州、豫州、兖州、益州等数州刺史部改为了州牧,并州不在其列。今春先帝曾以董大人为并州牧,到了八月,蔡大人又奉旨重建了并州刺史部。”

“大人所要的监察和并州刺史部的监察有很大的区别。并州刺史部监察十个郡,监察各级官吏大大小小六个方面的事情,而大人所要的监察是十六个郡,监察的事情主要是肃贪。”余鹏说道,“所以,我认为大人有必要奏请天子,另行在北疆建立一个御史监郡的府衙,此府就象盐铁都尉府、屯田校尉府一样,直接受车骑大将军府节制。这样,大人的肃贪令就能长久而有效的坚持下去,而北疆的吏治也因此可以得到改善,贪官污吏也会越来越少。”

“杀,虽然是个肃贪的办法,但不是一个根本解决的办法,大人只有一双眼睛,一双手,你能发现多少贪官?又能杀掉多少贪官?大人的肃贪令如果没有人遵从,没有人执行,和一卷竹片又有什么区别?”余鹏拱手说道:“大人,在北疆未稳之前,先建监御史,以杀止贪,等将来北疆危机解除了,我们再想长久之策,大人以为如何?”

李弘和徐荣、鲜于辅等人连连点头,纷纷出言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