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第2/14页)

因此可以肯定,两汉的金钱比价有严格的规定:黄金一斤等于铜钱一万。至少在官方价格是这样。以下我们讨论到汉简和文献中的各种物价时,即以此种比值折算。

二 田 宅 价

居延汉简中,有两枚简分别详细记载了当时戍卒侯长礼忠、[队灬]长徐宗的包括田宅在内的全部家产,并且注明了这些家产的当地价格,现抄录如下:

其一,劳[车余]《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4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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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第183页。

侯长[角乐]得广昌里公乘礼忠年卅

小奴二人直三万 用马五匹直二万 宅一区万

大婢一人二万 牛车二两直四千 田五顷五万

轺车一乘直万 服牛二六千

凡赀直十五万〔(146)37、35〕

其二,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编》第181B简:

二[堆灬][队灬]长居延西道里公乘徐宗年五十

妻妻 宅一区直三千 妻 妻一人

子男一人 田五十亩直五千 男子一人 子男二人

男同产二人 用牛二直五千 子女二人

女同产二人 男同产二人

女同产二人

这里明确记载了田宅、牛马、奴隶等的价格。关于牛马、奴隶等的价格,我们放在后面再讲,先来讨论一下田宅的价格。

“田五顷五万”,“田五十亩直五千”,亩价都为一百钱,这在汉代应是非常贱的田价了。下面我们将谈到,西汉中叶以后,一石粮食的平价都是百钱或百余钱,这种只相当于一石粮价的田价,大约是由于居延地处边塞,土地十分贫瘠的缘故。

内地田价亦有亩值贱至数十钱、百余钱者,都是非常荒芜贫瘠的“恶地”。《九章算术》卷七说:“今有善田一亩,价三百;恶田七亩,价五百。”这里说的“善田”,亩价仅三百钱,亦应是非常贫瘠的土地。

两汉的土地价格,虽因土质不同,所处的地区亦各异,贵贱差距很大,但从文献上看,一般的亩价应在千余钱到三四千钱之间。汉武帝时,丞相李蔡“坐诏赐冢地阳陵,当得二十亩,蔡盗取三顷,颇卖得四十余万。”①李蔡盗取的三顷地如果是全部卖出了,那么亩价在一千三百至一千七百之间。传世汉代地券,有几帙记载成交的地价,亦是这种一般价格。如《汉樊利家买地铅券》云:“田五亩,亩三千并直万五千。”②又如《汉王未卿买地券》云:“亩价钱三千一百,并直九千三百。”③这都反映了汉代中等土地的一般价格。

近年出土的四川郫县东汉残碑所记的物价,其中关于田价,可考者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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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五四《李广传》

②③载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

(1)亩五百:“田八亩,质(直)四千。”

(2)亩约一千:“张王田卅□亩,质三万。”

(3)亩一千:“元始田八□□,质八万。”按缺文疑为“十亩”二字。

(4)亩一千六百余:“故王汶田,顷九十亩,贾(价)卅一万。”

(4)亩二千:“田卅亩,质六万。”又,“田顷五十亩,直卅万。”①

以上除第(1)项外,亩价均在一千钱至二千钱之间,也是汉代中等土地的一般价格。

两汉土地价格,贵者可达亩值一金,即一万钱,这种土地称为膏腴,或者是人们认为风水好的坟地。如《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说:“酆鄗之间,号为土膏,其价亩一金。”《后汉书》卷一百一十《杜笃传》载其《论都赋》云:“厥土之膏,亩价一金。”王符《潜夫论》也说:“中州内郡,规地扩境不能半边,而口户百万,田亩一全。”王宗炎说:“全当作金,谓直贵也。”②亦是亩价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