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居于墓的根据就是魂依于尸骨。死者的尸骨在哪里,他的亡魂也就在哪里。如果死而无葬,尸骸抛露荒野,那么鬼魂就依其骨骸而游荡。这种情况在古代是很常见的,小则道遇虎狼、失足溪流,大则战场上的杀人盈野、尸骨撑拄,大灾荒时千里无炊烟,逃荒的百姓辗转死于沟壑,以及洪水漂流、屋庐荡没、人化鱼鳖,这些往往都是让人死无葬身之地的。而没有葬身之地的鬼魂,就和漂泊异乡的流民一样,不但会让他们的亲人感到不安,使路人感到凄怆,也会给当地的治安带来麻烦。

唐佚名《灵怪录》记因服徭役而客死于他乡的鬼魂,当时无人收殓,那孤魂只能靠路人的怜悯而偶得一饱:

开元六年,有人泊舟于河湄者,见岸边枯骨,因投食而与之。俄闻空中愧谢之声,及诗曰:“我本邯郸士,祗役死河湄。不得家人哭,劳君行路悲。”

宋人《赵康靖公闻见录》,记欧阳修泊舟汉江,“夜闻人语甚闹,有歌者哭者”,至近晓方消停。问村人,此处有冢墓否?答云无。行一里余,见一战国时所筑的古战垒,其名为沔城。那些战死的幽魂已经在此流落千年了。

明人董榖《碧里杂存》记南京覆舟山(即那座“虎踞龙蹯”的钟山)之阳,为六朝以来之古战场,“多鬼物,人不敢行”。历代战死的鬼魂已成野鬼,正如官军之堕落为土匪,经过上千年,仍然骚扰着地方。朱元璋定都南京,“即其地为太学以镇之”。这举措不太英明,想那大兵见了秀才,肾上激素猛增,折腾劲儿恐怕就更大了吧。

无论如何,这种死无葬身之地的野鬼总让人感到怜悯,但也有偶尔的例外。《搜神后记》记曹操的随军乐船沉于濡须口,被淹死的乐妓永久地魂系江浦,但竟像南京鸡鸣山上的胭脂井一样,成了当地一处颇有浪漫色彩的景点:

庐江筝笛浦,浦有大舶,覆在水中,云是曹公舶船。尝有渔人,夜宿其旁,以船系之,但闻筝笛弦节之声及香气氤氲。渔人又梦人驱遣云:“勿近官船!”此人惊觉,即移船去。相传云曹公载数妓,船覆于此,今犹存焉。

二百多年过去,朝代已经更换,却还可以继续摆“官船”的架子,且能以弦歌和香气启动后人的绮思遐想。曹孟德濡须口之败,多少战船都留在长江里,光淹死的将士就有几千,却从此悄无声息,没有什么韵事供村夫野老作谈资,将士与官妓身后的这种价值差别真让人一叹。人们的这种颠倒大约是历来如此。想起安史乱后,黎民和官兵的骸骨还曝露于野,白头宫女便学着老供奉们,开始讲起“那君王”脏唐烂汉的红墙糗事了,闪闪烁烁,真真假假,在奴本位上自然一切都伟大,弄不好还半遮半掩地炫耀一下曾被拧过一把的屁股。于是听众就“雪狮子向火”,而一切苦痛都消失,那场掀天簸地、伏尸千万的大动乱,真的被一床锦被遮掩了。而且直到千百年后,此淡还未扯完,某种“民俗学者”竟把公公爬灰的长生殿秘辛,当成“七夕”是中国“情人节”的重要证据。

话说回来,如果要为大多数孤魂考虑,还是把他们安置妥当,让他们有一个庐舍,也就是坟墓为好,而且按鬼魂的企望,最好是魂归故丘。古人聚族而葬,而“战败无勇,投诸茔外以罚之”(《周礼·冢人》)。那些怯阵败北者不能入宗族之墓,“死而不吊”,但还是要用“素车朴马”把尸体拉回来,给他“桐棺三寸”以安身。也就是虽然不给公民权但却不能剥夺生存权的意思。清人王士祯《池北偶谈》有“林四娘”一条,明宫人林四娘在国破后,亡魂流落北方,哀诉“魂魄犹恋故墟”。清人慵讷居士《咫闻录》卷二“郑秀才”条,记商人吴新为劫盗杀死于海上,其魂现形,自言其愿望:“朽骨虽沉渤海汪洋之境,残魂得依祖宗丘墓之乡。”鬼魂的思乡思亲之念,与生人并没有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