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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簿掌于冥府,但在中国,从先秦到明清,冥府的形态一直发生着变化。像前面说到过的“土府”只是其中形态之一,虽然它的体制传承到另一种形态,可是从名目上说,它存在的时间是很短的,而且在后世基本上就消失了。但有一些冥府形态却有很强的生命力,新的来了,旧的却不去,即如最早的冥间归于天帝属下的北斗司命,汉魏间出现的太山府君,六朝时出现的阎罗王,这些冥府形态在唐代时竟然同时并存,说是“一国三公”固未尝不可,但叫成“一国三制”却更为恰当。那么此时的冥簿也就自然分出了三种,自然是你信谁,你的冥簿就归谁来管,正如元始天尊的门徒绝对不会到耶和华或真主那里去报到一样,但遇到没有信仰的主儿,那死后的魂灵就面临着最后的抉择,但也不必担心没有人收容。

戴孚《广异记》里有“张瑶”一条,说张瑶好杀生,死后他的魂灵被押到阎罗王那里,只见生前所杀诸畜都聚于殿庭,自是讼冤追命了。而他生前所供养的一名病和尚也来了,说起张瑶念了多少经,福多罪少,不该就这么死了。该不该死要看生死簿。于是阎罗王命取来“司命簿”查勘,这簿是天帝手下的司命大神所掌,一查,张瑶名字已经掩了,该死;再调来“太山簿”,也就是太山府君所掌之簿,也是掩了,该死。最后命取来本阁簿,即阎罗殿之簿,一查,竟然是:“名始掩半,未合死。”于是张瑶就被放回阳间,继续一面杀生一面念经去了。

这故事好像是“三教圆融”,在佛教徒眼里,司命、太山府君这两处冥府都有存在的合理性,每个人在三处都有生死簿,正如此人握着三国的护照一般。但现在他犯事了,按照司命、太山的法律,应该枪毙,而阎罗王的法律却是罪不掩福,无罪释放,那么他要到哪里去开庭呢?货比三家,于是这故事的用心就露出来了,原来是用对冥簿的宣传做武器,来搞不正当竞争,招揽顾客都来念南无阿弥陀佛。这竞争的结果是,到了后世,再也没有听说有什么司命簿和太山簿,从此冥簿由阎罗殿一家垄断,不知还有没有以往的优惠政策;再看做水陆追荐亡魂,却是和尚、道士各占一堂,原来已经是强强联合,联手宰老百姓了。

上述诸冥簿似乎都建立在天命不可移的说法上,人的寿禄功名都是天命已经安排好的,已经没有更动的余地了。其实并不然,冥府里其实也执行着一种“重在表现”的政策,如果生民表现不好,生死禄命都要受到影响的。所谓表现,当然各有各的标准,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派性”。比如要让和尚来评判,尽管你贪赃枉法,但只要爱念经,当然是我佛如来的经,那就要增禄增寿的。所以在佛教徒编的各种故事中,阎王见了勾来的鬼魂,总要先问上一句:“汝念经否?”俨然这就是好人坏人的界限,最起码也是念经者罪减一等。读者且莫将阎王当作呆鸟,其实和我们那些年上来就问“你是什么出身”分不出高下的。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们这个小城市的中心大道上,一个老农民骑辆没闸没铃的自行车,把个老太太撞得爬不起来。警察过来解决,要扣他的车,可是无论你问他什么,他死攥着车把,嘴里翻来覆去只是一句话:“俺是贫下中农。”最后弄得围观者和警察都忍俊不住。老农民一脸茫然,估计心里也正纳闷:我已经说是贫下中农了,你们怎么还要追究呢?城里人真不明事理!所以阎王爷一句“你念经否”,就是先分清是家里人还是外人,阶级觉悟还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