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调荒腔说冥簿(下)

冥府的生死簿,准备了多少年,最后不过是为了一个“你也来了”,有些幸灾乐祸似的,把生人的灵魂收走。然后关押、施刑、判罪,于是冥府的主宰者便从中得到大快乐,好像农夫的耕作得到了收获,以往制造冥簿的辛勤也终于有了回报。

西方的死神手持一把大镰刀,中国冥府的收获也要从勾摄生人之魂开始。从所见到的鬼故事中,勾魂的冥差一般都是很威风的,问一下姓名算是客气,随即便把铁链子套了上去,大多是问也不问,闯入门去,套上就牵走。这大约是受阳世差役拿人风格的影响,而一向讲求公事公办的冥府似乎不应如此草率的。因为就是阎罗王勾人,也理应有个“手续”的,正如人间逮捕嫌犯一样,虽然宣读权利的洋人虚套可免,但签发一个逮捕令总是不宜省略的吧。于是冥府拘魂,成批的要有勾魂簿,单个的也要持勾魂票。

当然,勾魂而有手续,那倒不完全是因这冥府法治的严密,而是阎王判官怕小鬼们没了规矩,一切营私舞弊的利权下落到董超、薛霸手里。

这种勾魂的凭证,名目并不确定,但说它与人间的逮捕证性质相同,则是大略不差。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汉代,但那时民间称为“死人录”。晋人干宝《搜神记》记一汉时人周式的故事:周式乘船往东海郡,路逢一吏,手持一卷书册,走累了,请求搭船。周式痛快地答应了。船走了十多里,此吏对周式说:“我在此处暂有所过,留书册于君船中,慎勿发之。”这一句“慎勿发之”便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暗示,周式要是不“发之”才是呆鸟。于是周式偷偷翻开书册,原来“皆诸死人录”,而其中就有周式之名。

或简称作“死录”,见于晋人戴祚《甄异录》:华逸死后七年现形归家,对兄长说起自己的大儿子,道:“阿禺已名配死录,所余日子有限了。”

而用白话也可直称为“死人之籍”。唐人李玫《纂异记》云:“太山召人魂,将死人之籍付诸岳,俾其捕送。”

如称作“天符”,那就庄重得好像是那么回事似的了。《夷坚丙志》卷三“李弼违”条:李弼违道:“天符在此,可一阅。”从袖中取出文书让人看,其上皆人姓名。弼违指道:“此卷中人皆将死。”这天符未必就是从玉皇大帝那里发出,只是阎王的公文为了气势壮一些,加上个“按照玉皇大帝的指示精神”之类的词语罢了。

以上全是成本的名册,或如《搜神记》所说,冥吏要带着整本的册子去成批地勾魂,这在人间除非兴起大狱,是极少见的,但倘若成批地拉起壮丁,如老杜《石壕吏》所云,则也非簿册不可。反正是捉人,不管所捉为的是什么,捉法却没有大区别的。

如非簿册,则为帖子,每人一帖,就全与人间官府拘捕犯人的文书相同了。唐佚名《异闻录》中有个故事与周式乘船相类,只是那冥吏的簿册换为包袱,偷看的人打开包袱,“每袱有五百贴子,似纸,非篆隶,并不可识。”这“贴子”即帖子,已经与“勾魂票”相近,只是改成用密码书写,虽无泄露之虞,可是怎么向被捉者出示呢?此帖在元曲中就叫作“勾魂帖”,至于“勾魂票”,则多见于明清小说戏曲和民歌。这“票”大约是法律用语,现在说的“传票”似即与此有关。

与此相关的还有一种“勾魂牌”,那可真是无常鬼手中的道具了,其形如短柄小铲,木制,上写着“捉拿”之类字样,大约完全是县衙门差役的照搬吧。但在小说中持牌勾魂的也有。《夷坚甲志》卷九“张琦使臣梦”中的冥吏捉人就手持一朱书黑漆牌,所谓“朱书”,就是把要捉拿的生魂之名姓写到上面,而黑漆牌子则是官府所制,上面肯定刻有什么难于仿冒的印信图案之类,看起来很有权威性的。舞台上常有“金牌调,银牌宣”一类的唱词儿,看来这“牌”要比纸帖严肃庄重,即是被捉,也只有大人物才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