髑髅与巫术

髑髅的幽默是苦涩与无奈的,但这还不算他们最不幸的事。由于髑髅本身具有的灵性,他们往往被妖人妖物所利用,成为祸害生民的工具,那才是最为可悲的。

正如人们把脑袋看成是人体最重要的部位一样,髑髅作为尸骸的核心也是很自然的。如果一旦死人的骨骸四分五散,那么他的亡魂总要有所依附,究竟依附于哪一部分呢,不管是让人还是让鬼来选择,恐怕只能是髑髅;而如果髑髅也瓜剖而豆分,那么最重要的部位则是天灵盖,即头盖骨。前述故事所说的髑髅能像皮球一样越跳越高,能如车轮一样滚动着追逐人,很显然,其他部位的骨骼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既有灵性,却又是一个不能自主的枯骨,这样一来,髑髅和天灵盖就成了古代巫术以及修炼术中很重视的一个资源了。

明清神怪小说中常提到的妖狐“拜月炼形”,头上就要顶上一块人的头盖骨或髑髅,那是为读者所熟知的了。其说来源也很早。如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中即说野狐头戴髑髅拜北斗,只要髑髅不掉下来,野狐即可化为人形。而薛用弱《集异记》写得更具体:

忽有妖狐踉跄而至。……乃取髑髅安于其首,遂摇动之,倘振落者,即不再顾,因别选焉。不四五,遂得其一,岌然而缀。乃褰撷木叶草花,障蔽形体,随其顾盼,即成衣服。须臾,化作妇人,绰约而去。

不仅是狐狸,就是其他精怪作祟也要借助于髑髅。洪迈《夷坚丁志》卷二十“黄资深”条里的母狗戴上髑髅就能化为妇人,蛊惑好色之徒。

不惟如此,最可怕的是无头鬼也要借助于髑髅才能作祟,那情节的恐怖胜于《聊斋》中的恶鬼画皮。清人俞蛟在《梦厂杂著》卷九中就记载了这样的故事,是说一个书生迷上了个美女,不想却是个无头之鬼。故事的后半截如下:

时月华如昼,忽垣外柳枝摇曳,一人攀条逾垣而下,身无寸缕,视其双足,罗袜凌波,而不见首。女于墙下两手爬搔,得一物承颔际,俨然首也。发长及地,且挽且行。登堂趋左室,钥锢自开。入启箱箧,取纨绮服之,对镜调脂,运梳挽髻。粧竟出户,即昨宵燕婉之佳丽也。客匿帐中,投之以枕,中其首,首堕地有声。女俯身遍拾。客急起,提其首掷户外,挥拳纵击。女张两手,若瞽者探物,摸索及门而遁。客隔院大呼,主宾咸集,烛之,则一髑髅,肤发尽脱,瓠齿犹存。

一只髑髅尚有如许灵气,下放到流沙河的卷帘大将项下挂了九个髑髅自然更是了得,而把一百零八个串到一起挂到颈子上,那肯定要成为明王菩萨了。所以髑髅的灵气必然为民间巫师所注意,从而成了邪术的一个重要因素。《天台菩萨戒疏》中曾说到“西国外道打人头骨,决知死生因缘等,此方亦有事髑髅神说世休否”,这是用髑髅做占卜,西域国有,中土也有,其名就叫“髑髅神”。这髑髅神是类似于樟柳神一类的东西,但其原料不是用带有灵气的木头,而是人的髑髅以及附于其上的灵魂。

金代佚名《湖海新闻夷坚续志》里记载了一段南宋理宗嘉熙年间发生的事,言及髑髅神的“制造”过程,其残忍令人发指。妖人拐骗儿童之后:

每日灌法醋自顶至踵,关节脉络悉被锢钉,备极惨酷。待其死后,收其枯骨,掬其魂魄,谓能于耳边报事,名髑髅神。

此书说“今世言人之吉凶者,皆盗人家童男如此法”,但这仅是一种见识,民间所传言的妖人拐害儿童之事,其实大多也只是传言而已,并不见得真有其事或那么严重的。所以对髑髅神另有一说,虽然也是巫术,但更可信一些。宋人释赞宁《东坡先生物类相感志》卷六云: 

髑髅,以蓬穿之,则夜语矣,凡百先征,无不响告。初得准以巨大者为最,以香衣净洗之,然以蓬穿,始则呻吟,然后问之;或以土实之,以赤豆植,以夜则言告吉凶相状焉。(作者注:我用的这版本疑有误字,但大意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