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所之内(第3/4页)

有不少忏悔者兼具上述两种素质,因此在收容所内外皆一帆风顺。詹尼·金于1767年10月进入收容所,她亦名为珀赛尔、加拉赫,这么多名字表明其绝非第一次遭到诱奸。她的一只手残废,身无分文,除了一件破外衣和衬裙,但她决定开始新的生活。她很快联系上自己的母亲,一位居住于斯莱戈的贫穷、虔诚的寡妇,当她听说詹尼改邪归正的消息之后欣喜不已,非常渴望再见到女儿。一年半之后,一回到家,詹尼就抱住了她临死的母亲,并决心从今往后“做一个忏悔者,希望像基督徒那样虔诚行事,企盼伟大的上帝能宽恕我的深重罪恶”。艾莉丝·桑迪隆证明自己是“一名非常出色、非常勤奋的女工”,她的行为如此优秀,为她“在一个有声望的家庭中谋得了一份好工作”,并被获准提前离开收容所。简·霍德克拉夫特同样“表现良好,她在出来之前就已有一份工作在等候着”。十年之后,她已家底殷实,精力充沛,婚姻美满,并在韦克斯福德一座三十英亩的农场上辛勤地劳作着。

不过,很多女性都难以忍耐此种强制的虔敬与服从。至18世纪末,都柏林收容所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被收容者请求离开、自行逃走、被驱逐,或者以其他方式未能坚持完成其修行。艾美莉亚·皮尔斯“不服从规则”。安·科利尔“可以讲一大套歪理”,最终“因为固执与违逆”而被驱逐,莎拉·尼尔被驱逐的原因则是“懒惰、恶口与放肆”。即便在那些完成修行、顺利离开的女性中,很多人也面临着不确定的未来。稳定的工作很难找,特别是对于可疑的女人。有些人重蹈覆辙,例如莎拉·卢卡斯,她本来被安排做用人,但不久之后女主人就发现她跟一个男人在床上。或者她们干脆消失。本来,在离开收容所十二个月之后,任何女人如果可以证明自己过得清白,就可以写信给收容所,要求得到两基尼的奖励;但令人意外的是,多数人都没有这么做。有些消失的忏悔者无疑是希望彻底斩断自己的过去,例如那些到海外的。伊丽莎白·葛根乘船去了马里兰,因为即使她在收容所表现非常良好,“她的朋友与亲属还是拒绝见她,并认为她最好还是离开英国”。其他无数缺失的记录无疑标志着更惨淡的命运。

都柏林收容所的这些特点与伦敦抹大拉之家的颇为类似,后者有约一半的早期被收容者(根据其公布的统计)顺利完成了修行,并进而得到了正当职业。失败者的高比例也同样很醒目。那些被收容进来的女性可不是寻常的妓女,而是经过了精挑细选——她们中很多人是最近被诱奸的女孩,而非沉沦已久的妓女。申请者人数一直远多于慈善机构的收容数,即便是自愿者,也只有那些最有希望的人才能进去。事实上,如此多的收容者半途而废,正表明了此种新的慈善手段多么难为、多么不确定,也表明了慈善者对于个体人格之特别关注与女性受害、贫穷、堕落与卖淫之更广阔的结构性问题之间存在着巨大鸿沟。

不过,尽管不完美与不稳定,这些慈善手段还是发挥了作用。仅在其最初的几十年间,兰贝斯收容所与两座抹大拉之家就帮助改造了数以百计的女性。即使是那些被驱逐的女性,她们往往也心志坚定,决计重新开始,并相信基督的真理已根植于心中。玛格丽特·克拉克只待了八个月,就因为“粗俗与不受管束”而被逐出。她那时只学会了读与写。尽管如此,“她仍发誓成为有德之人”,承诺自己会成为一名用人,数月之后,她从美国写来了一封自豪的书信,曰:“我再不能找到比现在更好的主人与太太了。”另一个人,可能是莎拉·麦克道尔,她离开时改名“莎拉·葛瑞斯”,虽然她其后曾经再陷于淫行,但她最终也找到了上帝,并越洋去美国,成了一名契约仆佣。“你曾经亲爱的女儿”,她隔着半球给母亲写信,“你过去认为她一无是处,如今成了一位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