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金钱(第2/4页)

为什么功利婚姻引起了如此的关注?最基本的理由在于一种日益尖锐的意识,即婚姻并不是一种永恒、神授的制度,而是一种脆弱的人类发明。直至宗教改革,婚姻都是一件圣事。可到了18世纪晚期,人们开始坚定地主张婚姻法则只是一种习俗,可以变化,其结果即为人们开始忧虑地审视婚姻趋势所显示的社会病灶。正如现代伟大的保守派约翰逊博士所言,婚姻完全是一种社会必需的人为构造,需要获得法律与习俗在各方面的支持:

男人与女人之婚姻同处状态绝非是自然的,我们发现,他们维系这种关系的所有动机,以及文明社会为了防止分居而施行的种种约束,都几乎不足以确保他们同处。

此外,还有更多特定的原因导致了这种持续增长的关注。其中之一是,男性自由的发展确实导致了在结婚名义下的偷情与通奸现象之增加。约瑟夫·普利斯特里在1778年说:“那些因为男人真的许诺结婚而失足的女人,其数量远不及那些纯粹被人诱奸的。”我们可以初步但明确地以非婚生子的数量来对此衡量。在17世纪,这一数字非常低,1650年左右大约只有1%的新生儿属于私生。此后其数量不断攀升,屡创新高。到了1800年,所有女性中约有四分之一,其第一胎是非婚生的。她们中多少是受到了男人勾引诱奸之害,而不是缘于失效的婚约,我们永远不得而知(并且无论如何,两者之差异亦绝非判然有别)。尽管如此,这其中不少人肯定是在婚姻的预期之下才发生性关系的。这显然是一个显著趋势:到了1800年,约有40%的女性奉子成婚。

在18世纪的伦敦,私生子的比率(我们也可由此假设诱奸的发生率)比英国其他地方要高得多。我们手上有限的统计数据似乎说明,中层与上层阶级的单身男子尤其喜欢把底层单身女子的肚子搞大,然后弃之不顾。这种故事就发生在摩尔·弗兰德斯身上,她讲述了其女主人的少爷如何诱骗她发生性关系,“似乎完全出于结婚的打算”,并保证“他决心娶我,只要他拿到财产,与此同时,倘若我答应了他的请求,他就会给我无上的尊贵,并且千遍万遍地保证,他会真诚地爱着我,绝不会抛弃我”。只是到了后来,她才意识到,“在他占有我为情人之后,就没有再说过一丁点儿要结婚的话了”。

上流社会的浪荡子用着相似的伎俩。例如18世纪20年代后期,巴尔的摩勋爵查尔斯·卡尔弗特就是用这种手段追求年轻迷人的寡妇玛丽·潘达维斯。他追求了她几年,同时又偷偷地跟其他女人睡觉。最后,他使出杀手锏,公开宣布他的爱意,并佯称性爱是幸福婚姻之必要前奏。“我们的谈话”,玛丽后来回忆道,

开始只是随便聊聊新闻。一些婚姻徒有名义,我们都认为,当代那些基于利益而非感情的婚姻多半得不到什么幸福。最后,他说他立志绝不结婚,除非他非常肯定对方的感情。我的回应是:“你能够发现还有谁(如果那人能够自己做主)比她更愿意嫁给你吗?”他回答说那还不够。

此语的暗示不言而喻(当她提出反驳的时候,他走了出去,剩下她肝肠寸断)。这种圈套如此臭名昭著,以至于在18世纪中叶,布拉德肖夫人认为,任何有头脑的女孩若“被这种承诺结婚的旧把戏所诱骗”,都是不可原谅的。

人们越来越关注功利婚姻的另一个缘由在于婚姻市场的成长。婚姻一直是一门精打细算的生意。家里越有钱,就越急迫地关心保护家产,因而孩子的婚姻就越由不得自己做主,而由父母与亲戚费心安排。在有钱人社会的各个层面,对于金钱的算计(嫁妆、分产、夫妻财产以及继承)乃是婚姻嫁娶之要义。这一主题已经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舞台上得到了讽刺,但这种物质考量在17世纪晚期与18世纪早期变得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