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颖的看法(第3/5页)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接受理查森的观点。一些勇敢的女性小说家嘲笑其中无所不能的浪子形象——不过,她们的讥讽也说明了理查森的流行。因此,在简·奥斯汀最后一部也是未完成的小说《桑迪顿》(Sanditon)中,反英雄角色爱德华·邓汉姆爵士

阅读了太多的感伤小说,可那很不适合他。他的幻想早已被理查森及其后继者的小说中激情洋溢与最不可思议的部分所占据,那些小说之要旨在于男性不顾一切人情事理,决然地追求着女性,正是这些情节占据了他大部分读书时间,并形成了他的性格。

结果是,

爱德华·邓汉姆爵士人生的伟大目标即是成为引诱者,他完全知晓自己的堂堂样貌,也相信自己拥有足够手段,引诱女人遂为其天职所在,他觉得自己天生即是一个危险之人——正如洛夫莱斯……他全副武装,以应对最严重的蔑视与厌恶,如果那个女人不能以情动之,他就得以力强之。他清楚自己的事业。

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贪婪的男性经常诋毁女性的矜持只是一种自我的压抑而已。“我对矜持有自己的看法,”博斯韦尔写道,“我仅仅认可其外表,因为如果一个女人缺乏恋爱的激情,她就只是个无趣的伴侣罢了。”同样的想法也见于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私下写给儿子的劝言中,当这部文本在1774年发表时,闹得满城风雨[在塞缪尔·杰克逊·普拉特的《快乐的生徒》(The Pupil of Pleasure)中,切斯特菲尔德的道德遭到了讽刺,其中反英雄角色菲利普·塞德嘲笑说,“理查森是一个儿童……他的洛夫莱斯是一个菜鸟”]。当拜伦在1813年读到他未来妻子关于两性关系的看法时,嘲笑说:“她似乎被宠坏了——不是像孩子那般——而是完全跟克拉丽莎·哈露一样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正确性之中——相信自己一贯正确,而这可能导致她犯下惊人的错误。”(确实如此,她选择了嫁给他。)

因此,当时的主流是对于男性之贪婪的强调,而其他的思潮则在一旁继续流淌着。尽管如此,在18世纪中期,有关男女性欲的一种根本共识已经明显地展现出来。为说明此点,我们只需要比较理查森与他在文学上的最大对手亨利·菲尔丁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从小说写作生涯之初,菲尔丁就有意识地将其置于理查森的对立面,明显地抗拒着他的风格、语气和情节。在现实生活里,这两位作家也身处截然有别的性环境之中。理查森是一个沉默寡言、学养有限的中产阶级商人,周围皆是崇拜他的有德行的女人,他非常骄傲于自己从未发生过苟且之事,并且他不仅面向男性读者,更面向女性读者写作。菲尔丁则与之相反,他出身于伊顿公学,是一名绅士与律师,他的父亲乃是一个浪荡子,也是贵族名门与宫廷显要的近亲。年轻的时候,他是一个伦敦西区的剧作家,过着放荡而淫乱的生活;及至中年,他使其女仆怀孕(最后娶了她);等到晚年,他已是一名治安法官,每天穿梭于卖淫与性交易的肮脏环境之中。当代的评论家认为,他的作品反映了一个上层的、放荡的与男性的世界。理查森本人、塞缪尔·约翰逊和查尔斯·伯尼都批评菲尔丁“写的是一种放荡的生活,几乎所有人物皆荒淫无度,谁有胆量高声给矜持的女性阅读他的小说?他的小说只是男性的消遣”。

因此毫不奇怪,这两位作家长期被视为道德的两极。初看之下,菲尔丁的伦理确实非常不同。表面上,他的作品表达了世俗对于男人性自由的接受,而这会激怒虔诚的读者。其作品还充斥着熟谙性事的女人,她们内心狂热、充满诱惑,对男人而言十分危险。在菲尔丁的滑稽戏作《邪梅拉》中,帕梅拉的真面目乃是一个无耻的贱妇,是一个妓女并且有私生子,她与其同样狡猾的仆人们勾结在一起,设下圈套,诱使愚蠢的“呆瓜”先生与之结婚。在《约瑟夫·安德鲁斯》中,帕梅拉的兄弟被一个淫荡的寡妇呆瓜夫人追求;而《汤姆·琼斯》与《阿米莉亚》中的男主人公皆被老女人的诡计所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