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观点(第3/4页)

在许多女性作家对于性关系的写作中,其要旨正如1686年少女诗人莎拉·费奇所述,男人们一直试图“捕获”贞洁的女人。他们对于女性之好色与善变的一切斥责,只不过是让女人成为“替罪羊”——实际上男人才一直在压迫与引诱女人,他们贪得无厌地猎艳偷欢,恬不知耻地大行其道:

不仅没有隐藏他们的骇人之举,

而且还展示与炫耀着这种可怕的罪行;

而且

你们说服我们,只有我们女人

应对所有罪行负责,而你们则清清白白,……

因为你们用尽手段让女人变成了娼妇,

所以如果你们敢,你们会说所有女人都是这样。

从长远来看,影响更深远的是女性对于小说这种新文体之创造所作出的贡献,这种文体在18世纪中期爆发,成为了最有影响的虚构文学,并且成为了道德与社会教育的核心渠道(正如这一文学形式的卓越代表在1747年所述,这种“故事或娱乐不应当被完全视为一种敦风化俗的工具”)。虽然小说从来都不是一种稳定或单一的范畴,而是一种不断演化的混合形式,不过这种崭新叙事方式之影响却是确定无疑的。小说作者们越来越强调现实主义——刻画真正的男女生活,而非虚构的个性。这一文体对于角色之心灵与感受的探索比戏剧要深入得多,此外,戏剧对于情节、时间及语言亦有更严格的限制。如今新的文体可以毫无限制地剖析感情状态之变化、内在的想法以及主观感受,而每一个读者都能对此独立思考。由于这些原因,求爱与诱奸就成了小说的基本主题。自此,女性就以小说家、小说读者以及小说女主角的身份突显出来。至19世纪初,简·奥斯汀可以自信地断言,尽管被人贬低为琐碎,但实际上,女性小说家对于女性生活之探究,“较之当今其他的文学人群,提供了更广泛与更真挚的快乐”,在她们的文学作品中“展示了心灵最伟大的力量,以最精炼的语言向世界传递了最广阔的人性知识、最快乐的多样性描述,以及智慧与幽默之最活泼的迸发”。

奥斯汀的早期先驱,如莎拉·贝恩、德拉莉韦尔·曼利与伊莱莎·海伍德,她们笔下的女主角对于性欲皆毫无意识。与此同时,与早期女性剧作家一样,她们也强调了还有男性的诱奸、背叛与不忠,此外,她们也深入展现了女性之为受害者的观念。在曼利《新亚特兰蒂斯》(New Atalantis)的第一部分中,我们看到一个淫荡的女人被两个诡诈的男人欺骗并惩罚。第二部分则更为残酷,一个有权有势的贵族设计引诱并强奸了被他监护的无辜少女,然后又抛弃了她:

她的余生是一种充满了恐怖、悲惨与痛悔的景象。她的死亡乃是一个标石,警告着所有轻信的少女不要再因为男人的誓言与虚情假意而重蹈覆辙。

女性的思想家与哲学家,同样开始深入阐述男人对于性怀有的冷漠与不公正的态度。正如玛丽·阿斯特尔在1700年沉痛不已地说道:“对他们而言,女人若因他们的玩弄而毁掉,完全是无关痛痒之事,盖因女人天生即是他们的奴隶……男人用来俘获女人的伎俩更仆难数。”女人“怎么小心提防也不过分”。相似的观点也见于玛格丽特·卡文迪什、达玛丽思·马沙姆以及其他女权主义者。当然,这种论点并非始自今日。早在1640年,我们就能有所窥察,例如大众诗人约翰·泰勒就曾经想象过女性在这个问题上的感受。妓女并非天生,而是由男性的背叛所致:“那些伤害她们的人,岂非显得道貌岸然?那些腐蚀她们的人,岂非显得趾高气扬?……这个世界之所以把一些女人烙上娼妓的标记,正因为存在着致其沦落的嫖客。”男人才“沉溺于荒淫无度”,而女人则天性贞洁。类似的观点也出现于中世纪某些批评厌女观的人物。不过,只有从17世纪晚期开始,这些观点才开始被公开、详尽且广泛地表达出来,它们在更广阔的层面显著地改变了当时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