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与娼妓(第2/3页)

因此,到了1730年,有关卖淫与罪责的讨论,呈现出与17世纪晚期以前截然不同的论调。虽然人们依然公认妓女是致人堕落的危险人物,她们把少不更事的年轻小伙拉下水。但如今这种想法逐渐得到另一种观点的平衡,即妓女实质上是老鸨与浪荡子的无辜受害者,她们之所以继续干着这种营生,主要是出于经济需要与社会排斥。因此,此一问题之根源乃是男性的贪婪,而非女性的欲望。

这一新观念得到了曼德维尔论卖淫之著作的支持,其认为男人的性激情是一种不可遏制的自然强力,引诱女人只不过是其必然的后果。乔治·利洛的《伦敦商人》(The London Merchant)同样反映出这一观念的日益流行,这部作品是英国最早表现普通人道德困境的悲剧之一。这部戏在1731年出现时引起了巨大反响,并且其影响力经久不衰,成为了18世纪晚期英国与美国舞台上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其情节取自一个古老而著名的故事:乔治·巴恩韦尔,一个伦敦的学徒,受其喜爱的妓女之唆使,进行了盗窃与谋杀,最终走上了绞刑架。在这个故事的早期版本中,妖妇莎拉·米尔伍德的形象是一个内心邪恶、狡诈的妓女。但在利洛的笔下,她性格之由来得到了交代,原来她本性并非如此,正是那些最初糟蹋她的男人们才非常自私、伪善、贪婪:“为了引诱天真的我们,什么痛苦你们没给过,什么手段你们没用过,然后摆出你们的架子,反过来鄙视与唾弃我们!”她曾经天真无邪,秀外慧中,然而男人们“在我看清他们面目前,糟蹋了我,在我失去价值后又抛弃了我,一个又一个禽兽接踵而至,而留给我的只有贫穷与耻辱”。“我们只是男人的奴隶”,她痛苦地喊道,正是他们自己“野蛮性欲”的榨取才导致像她这样的女人们变得邪恶与贪婪。一旦被男人毁掉,她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转过头耍弄“年轻与无知的男性,他们还从未伤害过女人,也毫无戒惧之心”。

18世纪中叶,这种将女性视为受害者的观念已经被牢固树立起来,即便在司法界亦然。一天早上,法院书记员约书亚·布罗格登在看到一个漂亮端庄的站街女被捕后,查阅其此前所有酒后拉客的证据,并最终将目光聚焦于那个真正的罪犯:最早诱奸她的家伙。“那个毁掉这位年轻尤物的恶棍得到了什么报应呢?”亨利·菲尔丁也控诉道,妓女乃是“被毁掉的可怜女孩,她们年轻、幼稚、无助、贫困,她们往往遭到了背叛,甚至被迫犯下罪行,或者被人收买与引诱”。1759年一位牧师认为,大量例子表明,多数失足女性都是“以种种不合理的方式,被淫邪狡诈的引诱者”拐上了邪路。其后一位权威声称,即便是在那些“最为堕落”的妓女之中,他都没能够发现“一个特例,即在其中,男人的不忠并未造成根本的伤害”。

18世纪晚期无数小说同样描写了诱奸、卖淫以及年少无知的处女所遭遇的不幸结局。约翰·霍克斯沃斯的长篇通俗小说《冒险家》(Adventurer)讲述了一个浪荡子最初诱奸了一个天真的女仆,二十年后,正当他准备与一个年轻妓女发生关系时,她竟然被揭示出是这个男子当年所抛弃的私生女,因为贫穷、虐待以及一个邪恶的老鸨而沦落风尘。约翰逊博士笔下的“米塞拉”被她的监护人侮辱并抛弃。而在威廉·多德的《姐妹》(The Sisters)中,露西与卡洛琳·桑松两姐妹同样被这种可怕的命运所威胁,最后,她们的父亲也在悲痛中去世。在激进的改革家伊丽莎白·英奇博尔德的《自然与艺术》(Nature and Art)中,一个邪恶的男人把一个贫穷佃农的女儿诱奸,并强迫其卖淫,最后竟判处她死刑,而他则从年轻的浪荡子一路高升,最终成为了冷血的法官。在1800年左右,这类情节即便对于乡下读者而言亦如此熟悉,以至于整个故事模式在短短几段文字之中就可以得到展现。在廉价通俗的小册子《天真之劫》(赫尔、班伯里、彭里斯这些偏远地区也曾翻印此书)中,作者仅仅用了五页纸就讲述了莎拉·马丁悲剧的一生。她是一个美丽的农夫之女,被“一个淫荡的恶棍诱奸,其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毁掉女性的清白”,随后又被此人弃置伦敦,“为生活所迫,靠卖淫聊以为生”,最后被逼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