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叁 第五章 先来简单地聊一聊江户时代吧(第2/8页)

当然,光靠法律,光有人质,还是不够的,毕竟要有人真的铁了心造反,把你的法律当草纸是肯定的,老婆孩子自然也能抛在脑后——老婆死了能再讨,儿子没了能再生,所以,为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幕府的统治,必须让所有的大名都处于一个“有心造反,无力翻天”的境界,所以,这就需要第三招——钱。

自然,不是幕府出钱跟大名搞好关系,而是让大名花钱花到自己穷得没能力造反。

该项政策基本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叫作天下普请,也就是支援幕府建设,幕府要造城了,你给钱;幕府要修理河道了,你给钱;幕府要赈灾了,你给钱;将军要出去打猎泡妞觉得手头紧了,还是你给钱,给得少了,给得慢了,给的时候脸色不好看态度不端正了,一律依法严惩。 

第二部分其实就是大名们在江户参勤交代时候所消费的生活费,千万不要小看这笔钱,这钱的数目其实比为幕府修路造桥更厉害,要知道,大名并不是来江户看一看将军,批几个文件就能拍拍屁股回家的,一年里他们有几乎一半的时间是留在江户的,而且,大名毕竟是大名,是有身份的人,所以不可能孤身一人来出差,手下保镖的、打杂的、辅佐的,搞不好还有几个小老婆,这些人都得吃饭都得花钱,事实上,大名在江户逗留时候所花费的金钱,基本上是自己领国年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到六十。

这么一折腾,别说造反了,能不借债过日子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总之,在德川家康的策划下,诸大名整天过的就是兢兢业业工作,谨慎细微度日的日子,生怕哪一天自己干错了什么,说错了什么,换来平地一声惊雷,被剥夺领地成穷光蛋了。

要控制一个人,固然不能让其太活分,可也不能把他给憋死,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不死不活,半死不活,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说完了大名再来说公卿。

公卿也叫公家,他们的特征是拥有一个极其装逼的姓氏,比如藤原某某、乌丸某某、三条某某等等,公家和武士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侍奉宫廷皇家,而后者则是幕府将军的家臣。

当然,名义上大家都是天皇的子民。

这群人虽然号称贵族,但其实充其量也就是废柴一根,他们从小就娇生惯养好逸恶劳,除了能拿着张家谱出来糊弄别人,毛本事没有,在武士势力还没有崛起的时候,倒也一度做了好几百年的大爷,可当武士们纷纷拿着真刀真枪来到他们面前争地盘抢财产的时候,他们就彻底没辙了。

战国时代,是公家们受苦受难的时代,尽管他们拥有着正三位、正二位的高官头衔,也就是中国的二品三品大员,但是成天连饭都吃不饱,不得不每天靠着变卖家产过日子,更有甚者,通过把自己的女儿半卖半嫁的形式,来换取一些彩礼钱。

反正这贵族的日子普遍过得连老百姓都不如,估计全世界也就日本一家了。

好在后来和平了,不动乱了,德川家康考虑到让这些个人继续苦巴巴地过日子实在有些不合适,于是给了他们一些地产,打那时候起,公家算是奔上了温饱的道路。

当然,仅仅是温饱而已,要是吃饱了还想干点别的,比如参与参与政治,批评批评时政,那就真的对不起你了,接着回家卖女儿去吧。

因为考虑到公家本身能力,实力有限,没必要像针对大名那样搞出那么多办法,所以德川幕府只是在同月颁布了一部名为《禁中并公家诸法度》的法律来限制他们的行动,不要求公家参勤交代或是给人质。

然而,这部法律限制的并非单单是公家,最终针对的,其实是天皇。

天皇是日本自古的国家象征以及统治者,不过,在更多的时候,这统治者三个字前,还得加上“名誉”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