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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养家者”必须设法赚到足够养活全家人的钱。因而,他(因为他通常是男性)的收入最好固定在足够维持大家生活的层次,不需要家中其他人出力赚钱养家。相反,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最多不过被认为是贴补家用,而这一点,又加强了传统认为妇女(当然还有儿童)的工作低下而且待遇不佳的想法。毕竟,付给妇女的工资可以少一点儿,因为她不必赚钱养家。由于收入高的男人的工资会因收入差的妇女的竞争而减低,他们自然便要设法尽可能排除这样的竞争。如此一来,妇女便被迫在经济上依靠男人,或从事永远的低工资职业。同时,从妇女的观点来说,依赖就成了最适宜的经济策略。由于靠自己赚取一种好生活的机会很少,她得到好收入的机会,便在于和能赚大钱的男人结合。除了高级娼妓(想当高级娼妓,不比日后想当好莱坞影星容易)以外,她最有前途的事业便是婚姻。但是,即使她想赚钱过日子,婚姻也使她极不容易这样做,部分因为家事和照顾丈夫子女使她离不开家;部分是由于大家认为所谓的好丈夫是好的“养家者”,因而男人更坚持传统上不想让妻子工作的态度。在社会上,让人家看到她不需要工作,即是她的家庭并不穷困的明证。所有这一切都旨在使一个已婚妇女沦为依附者。习惯上,妇女在婚前都会外出工作。而当她们孀居或被丈夫遗弃时,更往往不得不外出工作。但是她们在为人妻时,一般是不出外工作的。19世纪90年代,德国已婚妇女中只有2%从事为人所认可的职业;1911年的英国,也只有10%左右。[6]

由于许多成年的男性“赚取面包”者,其本身显然无法赚取足够的家庭收入,因此女工和童工的工资事实上对家庭的预算而言往往是必要的。再者,由于女工、童工的工资出名的低廉,而对他们又很容易施以威吓(尤其因为许多女工是年轻的女孩),资本主义经济就鼓励尽量雇佣他们,只要男人不反对,法律和习俗不禁止,或者工作的性质不过分耗用体力。因此,即使是根据人口调查的有限资料来看,从事工作的女人还是很多。人口调查无疑过分低估了“受雇”已婚妇女的数量,因为她们许多有报酬的工作并未申报,或与妇女的家事无法区分:如招收寄宿者,兼差为清洁妇、洗衣妇等等。19世纪80年代和19世纪90年代,10岁以上的英国妇女34%均“受雇于人”,男人则有83%,而在“工业界”,德国的妇女占18%,法国的妇女占31%。[7] 在本书所论时期刚开始时,妇女在工业界的工作仍然几乎完全是集中在少数几种典型的“女性”部门,尤其是纺织业和成衣业。不过,食品制造业雇佣的妇女也越来越多。然而,大多数以个人身份赚取收入的妇女,却是在服务业中工作。奇怪的是,家仆的人数和比例却有极大的差异。它在英国所占的比例或许比任何其他地方都高(或许比法国或德国高两倍),但是到了19世纪末,却开始显著下降。以英国这个极端的例子而言,1851—1891年间,这一数目增加了一倍(由110万人上升到200万人),而在这段时期的其余年份,又几乎保持稳定。

就整体而言,我们可以把19世纪的工业化(用其最广泛的意义),视为一个往往将妇女(尤其是已婚妇女)排挤出经济体系的过程。在这个经济体系的正式定义中,唯有能从中获取个人现金收入者,才算是“受雇者”。这种经济学至少在理论上将娼妓的收入算作“国民所得”,但不将其他妇女类似但无报酬的婚姻或婚外活动纳入“国民所得”;它将有报酬的仆人算作“受雇者”,但无报酬的家务劳作排除在外。它使经济学上所承认的“劳动”在某种程度上男性化,就好像在对妇女工作深具偏见(参见《资本的年代》第十三章第2节)的资产阶级世界,它造成了企业的男性化一样。在前工业时代,亲自照顾产业或事业的妇女虽然并不普遍,但是仍得到承认。到了19世纪,除了下层社会以外,她们越来越被视为反常的怪物。在下层社会,穷人和较低阶级的卑下地位,使人们不可能将为数众多的女性小店主和市场女贩,旅馆和宿舍女管事、小商人和放利者看得那么“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