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痛痛快快哭一场

早晨,隆志在电话中说梦到了我,在梦中两人一起去买圣诞树。他说:“可那圣诞树很怪,没有树,只有灯饰,全是细小漂亮的蓝色灯饰。”

或许我应该哭。我喜欢的男人竟然做了这么一个充满暗喻的梦,单凭这一点就足以心情郁闷,可他还用那么正直温柔的声音讲给我听,简直惨到家了。

我却非常平静,甚至用略带笑意的声音回答道:

“很有意思的梦。”

隆志接着说:“是啊,我原以为是树,可没有树,只有灯饰。我觉得奇怪,于是到处找,原以为那些蓝色的小灯饰是缠绕在树上的,可不论怎么拽,都只有互相缠绕的灯,没有发现树。”

自从隆志辞掉工作、和其他女人发生关系并离开我们租住的公寓以来,已过了半年时间。

但对隆志来说,“文乃是个特殊的女人(文乃是我的名字)”,所以他时常来我这里,然后又离开。

隆志有个健康的灵魂,我喜欢他健康的灵魂。但是,要想好好地喜欢一个男人,是一项非比寻常的大工程。

星期六,我得带着外甥女去代代木。外甥女在那里学小提琴,而她的母亲——我那当牙科护士的妹妹周六一般要上班。

我正在写小说,此前没有职业。大学肄业后的十几年中,我的生活中只重复着旅行和打工两件事。其间曾遇到过几个喜欢的人,与他们一起生活,后来或是好聚好散,或是自己逃走,或被别人抛弃;也在连自来水都没有的臭烘烘的屋子里住过,而且不止一次从那样的屋子里被赶出来,整晚流落街头;被人殴打过,也打过别人。

姐姐曾说:“文乃能干体力活,这不错。”而妹妹说:“体力活并不能干一辈子,你也该好好考虑一下将来了。”

没有任何特长的我,要想短时间内干脆利落地挣到钱,干体力活是个好办法。但这个领域中男女差别显著,我能做的顶多是服务生、工地上的车辆疏导、为中餐厅送外卖之类。

我和隆志是在旅行时相遇的。当时,在英国东部诺福克海边的小酒吧里,他正用大杯子喝啤酒。

我的旅行短的只有两周,长的有八个月。那次是一个月左右的旅行,每天住在小旅馆里,从格拉斯哥到伦敦,乘坐列车沿海南下。

走过的街道上,几乎都是让我备感寂寞的风情。天气阴沉寒冷,沙滩上堆着海浪冲上来的海草,到处扔着破旧的渔网。

“我竟在这种地方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真不正常。”

傍晚,风中飘着死鱼的味道。我费劲地走在难走的沙地上,小声地发牢骚。

我的旅行总是这样。自己选择地点,自己攒钱,一个人去旅行,却常常轻易被击垮。受够了严寒或酷暑,受够了孤独和痛苦,心想再也不来这鬼地方了。

可是回国没多长时间,我又想出去旅行了,于是再次开始选择地点、攒钱,带些日用品就离开家。

诺福克这地方,只有小酒吧还算不错。在众多的酒吧中随便挑一家,里面都是暖洋洋的,店面不大,待着却非常舒适,大家都花上很长时间,一点点地喝着大杯子里颜色淡雅的啤酒。有时还会为客人上一盘蒜炒虾或蘑菇,味道无可挑剔。

这里有人、有生活,只要有这种氛围,便让人感觉充实。

隆志就在那里。乌黑浓密的头发像用手揉过一样蓬乱,比起肩膀的宽度,肩背的厚度让他看起来更幸福而有男人味。他身穿藏青色毛衣和牛仔裤,外面罩着一件休闲大衣。他当时定居在那里。

和隆志身体的结合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惊喜。竟然能那么轻松顺畅、那么完美地重叠在一起,能一直那么快活甜蜜,一边笑着一边爱抚,感觉将永无休止,甚至注意不到窗外光线的推移,感觉不到屋内正在慢慢变暗。自己的手、脚、眼睛、嘴唇和身体犹如独立的生物一样擅自行动,它们欣喜若狂,想要更多要更多要更多要更多。我渴望隆志的一切,希望被隆志的头发、脸颊、脖子、胸膛、腹部、腰、大腿、小腿、脚踝、手指和胳膊碰触缠绕,渴望隆志肌肤的芳香与体温,以及他在我身边的感觉,这好像变成了温暖的水与和煦的阳光注入我体内。太美妙太美妙太美妙太美妙了,我的状态和心情简直可以形容为欢腾雀跃,自己的身体如此亢奋,让我惊奇不已。忽然注意到一直有个愉悦的笑声,侧耳倾听,才发现那是从自己喉咙里发出的声音,我干脆放声笑起来了。总之,我陷入了无限的贪欲,想要更多更多更多更多。不过这也是一种完全满足的状态。我和隆志的缠绵就像沙漠中不停转动的洒水器,丰沛充足,持续不断,水滴喷洒得到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