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六章 中央要乱了(第3/5页)

王子朝,周景王的同母弟弟,聪明而且果断,一向以来,周景王就非常喜欢他。

小宗内乱,让王子朝看到了机会。王子朝知道,只要不铲除小宗,王族就永远衰败下去,自己这个王子也只能隐忍偷生,子子孙孙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所以,要想让王族翻身,必须铲除小宗。

看清楚了这些,王子朝开始筹备了。

首先,人在哪里?哪些是自己的人,哪些可以成为自己的人?

如果说小宗是现在的主流,那么,王子朝能够团结的就是非主流了。

王族是王子朝的势力范围,这倒不是亲情或者血缘的问题,而是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王子朝所痛恨的,就是整个王族所痛恨的。所以,王子王孙们都是团结的力量。

大宗是可以团结的力量,尽管他们很没落,但是他们也是一股力量,并且,他们是坚定的力量。

除了他们,还有一批人可以团结,哪一批?周朝王室有一批工匠,称为百工,平时专门为王室服务,拿王室的工资,享有不错的福利待遇。基本上,就相当于国营单位的员工。因为周王室的国力衰落得厉害,养这帮人越来越吃力。不久前,刘定公和单穆公主导,搞了一次国营单位的人员精简,结果一下子精简掉了一大批人。这些被精简掉的一个个怨气冲天,暗地里都在骂娘,恨死了刘家和单家。这批人,属于对社会不满的人群,可以团结。

王子朝一边拉拢力量,一边在物色人才。大夫宾起精明干练,跟王子朝的关系一向不错,因此成为王子朝的手下干将,平时混在一起,十分信任。

老聃,王子朝想起这个人物来,这个人有学问,而且还是大宗的后代,为什么不把他拉进自己的阵营呢?

王子朝设宴招待了老聃。

自从太子晋去世以来,老聃与王室的交往一向就很少,他很享受守在图书馆看书的感觉。如今突然王子朝请他赴宴,尽管兴趣不大,可是无法推却,只得前来。不过老聃知道,王子朝和小宗之间明争暗斗,自己千万不要站队。

“老先生,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啊。”王子朝很客气。

老聃照例也客气了一回,之后入席,也就是喝酒吃肉侃大山。除了王子朝和老聃,还有宾起作陪。

酒过三巡,王子朝就开始往正路上引了。

“敢问老先生,祖上是谁?”王子朝明知故问,他早就打听明白了。

“啊,祖上是冉季载,因为是文王的老儿子,因此有一支以老为姓。”老子简单地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因为冉季载当初官居司空,因此老子家族属于大宗,都是从西周迁过来的。

“啊,原来是季载的后代,怪不得这么有学问。”王子朝拍了个马匹,然后叹了一口气。“唉,可惜啊,大宗衰落得厉害,老先生这样的人才也只能在图书馆这样的小地方混日子啊。”

开始煽情。

“哈哈,话不能这么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道德经》)。”老聃回答得很轻松:知足常乐。

不上道。

“嘿嘿,话也不能这样说。再怎么说,大宗对周朝的贡献远远大于小宗。可是,小宗仗着自己是地头蛇,总是欺负大宗,太不公平了。”王子朝提起小宗就来气,这倒不是装出来的。

继续煽情。

“嗨,算了。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道德经》)。”老聃依旧很坦然,意思是总会有人占便宜有人吃亏,吃点亏就算了,不必去争了。

就不上道。

王子朝按捺不住了,他不想跟老聃再这么绕圈子下去。

“老先生,你能忍,我不能忍。小宗吃香的喝辣的,占着最好的土地,拿着最高的薪水,手中掌握着权力,反而王族和大宗只能跟着喝汤,像孙子一样夹着尾巴求生,这是什么世道?不行,我要改变这一切,要把小宗打倒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借着酒劲,王子朝恨恨地说,一只手重重地拍在桌子上,菜汤飞溅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