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妻的小说世界:《吝啬鬼、泼妇、一夫多妻者》(第3/3页)

还有一些学者通过考察古代对妻、妾或女性配偶的不同称呼、她们法律地位的异同、她们在家庭中地位的高低等情况,指出正妻与其余女性配偶的区别。这对于婚姻制度的社会学研究来说当然有其价值,但如果据此就断言古代中国也是实行一夫一妻制或一夫一妻制有“天经地义”的地位,那就混淆了概念。人类学家之言一夫一妻(monogamy)或一夫多妻(polygyny),是指一个男性的合法女性配偶,这样的配偶不能同时再和别的男性保持合法的性关系,如此种配偶超过一个,即谓之一夫多妻。这是问题的实质,诸女的名分地位之类的异同并不重要.

“世界最终属于一夫多妻者”

马克梦在书中说了一句颇有“名言”架势的话——“然而,世界最终属于一夫多妻者”。不知这话有无深意?在动物界,我们确实经常可以见到,一只强壮有力的雄性担任兽群首领,它同时还独占一群雌性配偶。人从动物进化而来,上面那幅兽群中的图景,仍是人类长久的记忆。所以在古代社会中,男性的性能力是力量和地位的象征,诸侯要“一娶九女”,天子则有“三宫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礼记·昏义》),外加随时可作、多多益善的猎艳。

由于西方社会曾长期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个社会中的学者认为一夫一妻制是发乎人类本性的,是亘古如斯的,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伴随着学术的进步,偏见和误解早晚要被更实事求是的结论所取代,在当代西方流行的人类学理论教科书中,可以看到如下陈述:“虽然西方社会和其他高度工业化的社会都不允许一夫多妻婚,但是它却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大多数社会中。默道克(Murdock)世界民族志抽样调查表明,70%以上的社会允许一夫多妻婚。”(Carol R. Ember等:《文化的变异》)

何况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社会也没有理由被过分美化。虽然在法律上是一夫一妻,但照样可以有情人、婚外恋、妓女之类的办法来“补救”。到了我们今天的社会,在法律上告别一夫多妻也接近一个世纪了,但上面那些办法一样也不少。尤其是“婚外恋”,实际上很难明确界定,为了将事情弄得温情一些,人们发明了诸如“红颜知己”、“贴心的异性朋友”(女士专用的表达法)之类的说法,听上去就容易接受多了。

男性之向往多妻,或者说“多配偶倾向”,很多学者相信是有生物学根源的。当然这种信念也经常受到女权主义者,或一些非女权主义的女性的痛斥。其实女性也未尝没有多配偶倾向,向往多夫的也大有人在。在这个问题上,男女同样应该是平等的。

原载《书城》杂志200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