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贸易利人利己

朝贡这桩买卖对琉球官民来说,自然是有利可图。

清代海关税分“货钞”和“船钞”两部分。货钞即商税,分进口和出口两类,根据货物价格和性质征收,税率平均为百分之四左右。往来货物差值虽不全是获利,也能反映赢利的大概情形。乾隆二十八年(1763),琉球贡船报关与回国时应征关税的差额约为七十一两白银。按照这一税率计算,两船在闽贸易四月,增值白银一千七百七十五两。乾隆三十一年(1766)琉球接贡船来闽,初来时免税八十三两二钱三分六厘八毫,回国时免税二百八十九两七钱二分一厘五毫。其差额表明该年接贡船一艘便增七千一百六十二两五钱有余。乾隆三十二年(1767)贡船又至,前后免税额表明增值九千四百五十两银子。以上还仅仅是使团在闽一地一条途径的收益,如果加上赏赐、同文馆贸易利益和归国倒卖中国货物的收益,则蔚为可观。[4]

琉球是朝贡体系中最小的国家,经济落后。琉球不是一个传统标准中的农业国,由诸多岛屿组成,土地狭小且土壤贫瘠,不能种茶,种不好山药、冬瓜、番薯等农作物。琉球市场上主要交易蔬菜、谷、鱼、盐等少数商品。但是处在西太平洋中段的优越位置,发达的海上道路为琉球的海洋贸易提供了异常的优势。交通贸易的发达使得琉球成为东亚贸易枢纽。14世纪至16世纪中后期,琉球王国业已形成了以中国为主体对象,幅面及于日本、朝鲜,南至现今菲律宾、越南、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的交通网,进入了“大交易时代”。

贸易优惠和转口贸易,使得物产稀少的琉球物资相对宽裕,适应了其国内需要,同时也得利颇丰。琉球一度非常富庶。1609年日本侵入琉球首里城。日将桦山久高等单单为登记掠夺财物就花费了七八天时间。而这一侵略行动,有学者认为日本除了觊觎钱财外,还有垄断琉球对外贸易的企图。萨摩入侵后,琉球照常朝贡。明朝看到琉球国家残破,让它从两年一贡缓解到十年一贡。琉球反而要求两年一贡。明朝又定为五年一贡,想不到琉球再次坚持两年一贡。明朝不得不同意。琉球遭到萨摩的蹂躏,迫切需要朝贡贸易的巨额利润,以便恢复国家元气。明朝却没有明白这一点。

那么,中国对朝贡使团大加赏赐,又厚来薄往,看起来损失不小。其实,中国也是朝贡贸易的获益者。

中国最直接的收益就是关税。乾隆二十八年(1763)粤海关关税收入达四十一万一千六百二十三两,到1788年至1797年十年间该海关关税收入共计一千零二十五万余两白银,年均一百零二点五万两[5]。难怪美国学者费正清说:“朝贡制度的奥妙,是它已成为通商的媒介这一事实。”

朝贡贸易还推动了民间贸易的蓬勃发展。朝鲜、琉球、越南等朝廷体系内的藩属国,可以获得朝贡贸易的收益。非藩属国则通过广州、澳门等少数据点,和中国贸易。中国的商品,主要是丝绸、茶叶、陶瓷等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商品有极强的互补性,在各条航线、商路上都大受欢迎,需求渐增。因此其中的贸易额惊人,在16世纪末期,印度果阿每年运往澳门的白银便达到了二十万两。

在清朝以前,繁荣的传统商业和对外贸易已经使东南各省发育了不同层次的市场和商路。闽南商人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北贾燕,南贾吴,东贾粤,西贾巴蜀,或冲风突浪,争利于海岛绝夷之墟。而岭南的澳门、广州是公开的中外贸易区,周围的河口、岛屿及零丁洋上,延及南澳和潮、汕一带,走私贸易盛行。因为贸易的发展,从明朝中叶开始,珠江三角洲地区自给自足的塘鱼生产发展为了商品性的塘鱼生产,并逐步形成了“塘以养鱼,堤以树桑”的桑基鱼塘模式。这种三角洲低洼地开放的集约方式的出现,是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促进了养蚕植桑的极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