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注1需要说明的是,我做的北京人访谈,尤其是深入访谈,并未被全部收入这套《北京口述历史》丛书之中。最近几年,我还与其他人合作有《宣武区消失之前》《个人叙述中的同仁堂历史》《大历史·小人物》等围绕北京城和北京人的口述史专著,已分别由北京出版集团和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此外,对常人春、常寿春兄弟的口述访谈,也正在编辑之中。

注2《清世祖实录》卷24,顺治三年(1646年)二月甲申;《八旗通志初集》卷23,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点校本,434页。

注31644年清军入关后,为安置从盛京(今辽宁沈阳)带入关内的大批八旗官兵及其眷属,曾在北京及其周围圈占了大片土地,分配给八旗官兵耕种,这就是清初著名的“圈地”事件,民间将其称为“跑马占地”或“跑马占圈”。清初大规模圈地共进行了3次,历时20多年,这种对农民土地与家园的残暴掠夺,激起了京畿一带汉族农民的强烈反抗。

注4“现”是北京话“丢人现眼”之意。

注5老北京传说当年义和团有法术,手指到哪儿,哪儿就着火。据当时文献记:“(义和团)团员大率四十岁以下,十岁以上,手抱大刀露刃,系以红布或黄布,嬉游街市,其诈人之术,以发火为最长。用刀或枪,向房屋门上指划,又向地上土上指划,群呼曰:‘着’,立即火焰熊熊,盖先时预为布置也。自称发火时,应烧者烧,其余不致连延。”《义和团之真相》,载《庚子拳祸与浙江三忠》(上)秋宗章(《越风》半月刊,第2期,27页)。

注6指八国联军入侵北京一事。

注7清朝政府为了鼓励八旗妇女在夫死之后守节,提供了一整套从名誉上、经济上的保障,其原则就是由八旗组织承担起寡妇的生活,凡旗内无嗣孀妇,均由清政府发给其夫生前的俸饷之半,予以终身养赡。“乾隆六年(1741年)定,此后无嗣无依的孤身寡妇,给予养育兵钱粮,养赡终身”(见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卷1140,清光绪二十五年刻本,5页)。据祁淑洪所述,她的姥姥没有儿子,所以她所“关”(即领取之意)的俸银、俸米,应当就是这种寡妇钱粮。

注8求,意指想与这家结亲。

注9给,是老北京话,即“嫁”之意,后面诸篇多次出现这个词,都是同义。

注10步营,指京师八旗中的步军营。清代将八旗兵半数集于京师,按照兵种,分为前锋、护军、马甲、步甲,皆独立编营。步军营是京师八旗中唯一由八旗与绿营(主要由汉人组成的军队)联合组成的队伍,由步军统领率领,额兵3万余,承担京师的卫戍、警备、治安工作,也有部分专任缉捕事务。其中八旗步兵按八旗方位分汛防守内城,绿营则分汛防守外城及京郊地区。步甲在八旗中是待遇最低的,八旗前锋、护军、领催每月每人的饷银为4两,每年每人给米48斛。马甲每月每人的饷银为3两,米48斛,步甲却仅为每月每人饷银一两五钱,米24斛。见《清史稿》卷14“兵一”,中华书局点校本1977年版,3861~3864页。

注11黄带子,指清代宗室。按清制,以太祖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孙为宗室,系黄金色带子为标识,称“黄带子”;塔克世之父觉昌安兄弟六人的子孙则称觉罗,以系红带子为标识,也称“红带子”。

注12鱼雁胡同,位于北京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南北走向,北端东折至西直门南小街。2014年11月已为拆迁改造后新小区,胡同两侧为居民小区。

注13花梨、紫檀的家具事实上比榆木擦漆的更贵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