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伊斯兰教王国及其印度教和基督教臣民共同体 (1500~1700年)(第2/6页)

然而,1600年后,一种新政权开始要求取得海上霸权。荷兰、英国和法国船只排挤了西班牙和葡萄牙,成为印度洋和地中海的主要商人。从短期看,这种变化似乎是穆斯林事业的一个胜利。每个新来者都是通过与穆斯林统治者签订特别的条约,建立他们的第一个据点,并且不从事任何基督教传教活动。这表明政策的一种急剧变化。对葡萄牙和西班牙来说,传教与贸易是同样重要的事情,而新来的荷兰、英国和法国商人则把宗教宣传活动几乎拱手留给了穆斯林。

但是从长远来看,事实证明,与伊比利亚的宗教宣传相比,新来者的经济活动是对穆斯林传统生活方式更强大的溶化剂。毕竟穆斯林的思想被如此有效地封闭,即使最富辩才和伊斯兰教知识的基督教传教士,也难以突破,穆罕默德的启示已经纠正并取代了零散而扭曲的基督教真理。但是穆斯林社会绝非能够抵御经济理性化和市场关系,特别是当欧洲价格革命的影响波及伊斯兰教王国的时候。

当然,内陆地区受到的影响最小。长途运输的盐水、古老的骆驼商队和手工业品贸易模式、城乡交换、跨区域奢侈品贸易等,几乎未受欧洲人的商业活动、商业组织和精神的丝毫影响。但在沿海地区,到1700年,深刻的变化开始显示出来。例如,在奥斯曼帝国,商品化农业得到迅速发展,部分地以来自美洲的玉米和马铃薯、原产于印度的棉花为基础。罗马尼亚人、保加利亚人、色雷斯人和马其顿人,以及居住在安纳托利亚地区的其他民族,都开始自给自足,他们的牲口用玉米饲养,比以前出口更多的小麦和牛肉,因为新的美洲作物产量比以前的作物高得多。黑海沿岸和爱琴海北部是这种发展的主要舞台。

奥斯曼帝国商品化农业的兴起并未刺激手工制造业的发展。手工业行会仍然坚持传统的生产方法。他们在苏丹卫队中拥有强大的同盟者,1572年后,苏丹卫队的成员与奥斯曼帝国境内重要城市的手工业者联姻,这些可怕的士兵首先被允许合法地结婚。通过包税和举债,购买高级官职,企业精神从手工业和商业中传递出来。官员们然后通过合法和非法方式榨取公共钱财以偿还债务。当然,他们因此使新兴工业和商业企业的发展几乎不可能,因为任何能够投资新企业的人都会变成征税官和贪求贿赂的地方官的明显靶子。缺乏手工业制造技术进步,加上对商业企业精神的限制,这意味着奥斯曼帝国的出口变得几乎全是农产品。这类似于前一个世纪拜占庭独立时期所发生的事情,当时意大利城市控制了利凡特地区的商业。相似性预示了奥斯曼帝国社会经济的病态。

在印度洋,欧洲商人也开始通过系统而有组织地追求利润行为来改变亚洲经济。大型欧洲贸易公司都经常面临国内尽可能出口更多商品给印度以减少白银外流的压力。但是呢绒和其他欧洲手工业品普遍太粗糙,在气候炎热的印度洋沿岸地区难以大量销售。因此,荷兰和英国商人不得不依靠力图发展有利可图的亚洲各港口之间的转运贸易,仅此一项,利润就足以支付他们从亚洲购买运回欧洲的商品,而无须用船只装载大量金银到印度进行交换。他们在这方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例如,英国人通过预付小额定金给纺织工人而在印度西部地区组织棉布生产。反过来,他们特别规定生产的棉布种类和预付定金的数量,从而控制了流向市场的棉布数量。因此,根据英国要求制造的“印度白棉布”销往非洲和亚洲沿海各地,那里的消费者能够提供有价值的交换商品。这种贸易刺激了东南亚沿海许多地区的迅速发展,那里相对简单、自给自足的社会曾经是主要景象。例如,在这种制度下,缅甸、暹罗(泰国)、菲律宾群岛、爪哇和苏门答腊,商业都得到了迅速发展,主要是农业方面。但是东非发现自己更容易出口人力。非洲沿海变成了一系列捕捉奴隶和为穆斯林世界大规模提供奴隶的据点和港口城市,其规模虽然不能与西非与美洲之间的奴隶贸易相比,但也相当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