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背后的两位女性(第4/5页)

在鲁迅去世后,朱安一直拒绝别人的接济,包括周作人的钱(她知道丈夫与周作人关系不睦,且后来周作人在汪伪政府任职),却一直乐于接受许广平汇寄的生活费。朱安也对人说:“许小姐待我好,她懂得我的想法,她的确是个好人。”

1947年6月29日,69岁的朱安孤独去世,临走前身边没有一人。

许广平当时无法赴京,汇钱托朋友为朱安办了丧事。但是,朱安生前希望葬在鲁迅身旁的愿望,没有达成。

7

最后,再回到许广平和朱安。

鲁迅去世后3个月,上海文化界同人拟印一本鲁迅纪念集,大家认为书中应有一份“鲁迅年谱”。当时决定,民国以前由周作人写,南京和北京时期由鲁迅好友许寿裳写,上海部分由许广平写,最后由许寿裳汇总。

许寿裳并不打算回避鲁迅的婚姻和爱情生活的史实,但出于礼貌,他先给许广平写了一封信:“年谱上与朱女士结婚一层,不可不提,希谅察。”

当时,许寿裳的年谱初稿是这样写的:“(民国)前六年,六月回家与山阴朱女士结婚……(民国)十六年,与许广平女士以爱情相结合,成为伴侣。”

许广平收到年谱初稿后,马上将自己写的一份初稿,寄给当时在北平的许寿裳,并附了一封信:“朱女士的写出,许先生再三声明,其实我绝不会那么小气量。难道历史家的眼光,会把陈迹洗去吗?关于我和鲁迅先生的关系,我们以为……彼此间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要有任何俗套。我们不是一切旧的礼教都要打破吗?”

她并不同意许寿裳好心在初稿里写下的“以爱情相结合,成为伴侣”这样的说法。

在接到许广平的回信后,许寿裳按照她给的初稿,把年谱改为:“(民国)十六年,与番禺许广平女士同居。”

新中国成立后,许广平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此外还担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委、妇委会主任、中国民主促进会副主席等职。许广平把鲁迅著作的出版权上交给当时的国家出版总署,还将鲁迅的全部书籍、手稿及其他遗物捐赠给国家有关部门。

在许广平自己的笔下,也没有回避朱安。

在朱安去世一年之后,许广平写了一篇散文,里面写道:“鲁迅原先有一位夫人朱氏,她名‘安’,她的母家长辈叫她‘安姑’。”

曾智中的《三人行——鲁迅与许广平、朱安》一书中曾这样评价许广平写下的这句话:“世事茫茫,人间沧桑,第一个在作品中为朱安留下姓名的,是许广平。”

馒头说

1919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这样写自己对包办婚姻的态度:“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

他认为,自己为封建礼教做出了牺牲。

不过,胡适对这点倒不这么看。

胡适与结发妻子江冬秀的婚姻,也是母亲包办的,一直没有(也不敢)离婚。但他在回答别人评价他是做出“牺牲”时,他是这样回答的:“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

当然,胡适一直是比较会说话的。

朱安“有名无实”,活了69岁,其中40多年是独守空房,去世后连块墓碑都没有。但她一直尽心侍奉鲁迅家中的老人,也从没有说过鲁迅乃至许广平的半句坏话。

许广平“有实无名”,在鲁迅生命最后的十年,她在生活上对其精心照料,在精神上全力支持。在鲁迅去世后,许广平花费了巨大的心血整理他的作品,还曾身陷魔窟,遭受刑罚。最终,也是因为鲁迅的作品而意外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