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比秩”的性格、功能与意义(第4/20页)

叔孙通的百余弟子曾跟刘邦的“左右为学者”一块制定朝礼。所谓“左右为学者”,颜师古解释说:“左右,谓近臣也。为学,谓素有学术。”那百余弟子后被任命为郎官,而郎官也属“左右近臣”。看来,把“素有学术”者安排为“左右近臣”,在皇帝看来顺理成章;在其眼里,博士之类“为学者”,与“内官”大夫、郎官、舍人差不多就是一类人。当然博士又属太常,除“御用文人”身份外,“国家教育官员”色彩也逐渐浓厚起来,不全是“左右近臣”了;不过“比秩”的安排,毕竟暗示了他们作为君主顾问,所曾有过的“宦皇帝者”身份。质言之,博士起初无秩、后为“比秩”,就在于其官“非吏”。

作为学人之选的掌故,也经常与大夫、郎官相提并论(21)。汉平帝时的太学课试制度是这样的:“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云。”(22)这3种官都是博士弟子之所任,显有共性。这样看来,在“宦皇帝者”和“吏”两类人中,博士、掌故更近于“宦皇帝者”。

在前章第三节,我们还考证了汉初御史在“比秩”。御史在“比秩”,也因为御史不是朝吏,而是“近臣”。《续汉书·舆服志下》法冠条:“秦灭楚,以其君服赐执法近臣御史服之。”可见御史系近臣。又《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赵高使其客十余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也反映了御史与谒者、侍中等近臣相近。学者指出御史有“家臣”性质,“御史是由先秦时期国王的亲信发展起来的”(23)。丞相府在宫外,御史大夫寺却在宫中(24)。

“吏”有秩级而“宦皇帝者”无秩级,也如“吏”有印而“宦皇帝者”无印一样。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大夫、博士、御史、谒者、郎官,则无印绶(25)。印章是“吏”行使权力的凭证。治事、有官属,就有印,哪怕那印绶卑微到了“五两之纶,半通之铜”的程度;不治事而无官属,就无印。大夫、博士、谒者、郎官、舍人无印,是因为他们“非吏”,不治事;御史无印,是因为御史属近臣。传世有“吴郎中印”、“齐郎中印”封泥,但那是郎中令印,非郎中印(26)。同理,秦之“谒者之印”、“中谒者”封泥,也应是谒者长官之印而非谒者之印(27)。当然,若是郎官承担了随机差使,有责有权了,那就可能有印了,以便履行公务。秦朝有一枚“郎中左田”封泥,那也许是某郎中在承担“左田”事务时的权责凭证(28)。

二 “比秩”诸官的性格——“自辟除”

上节阐述了“比秩”在分等分类上的一个主要功能:区分“吏”、“宦”,标示“非吏”职类。但那只是“比秩”的等级功能之一,而非全部,因为还有一些“比秩”官职,不能简单地云其“非吏”,例如掾属和军吏。这就提醒我们,对“比秩”的功能还要做更多探索。下面讨论掾属的“比秩”问题。

上一章第三节对中央各官署的掾属秩级做了考述。东汉三公府掾属,史料明确记载其为“比秩”,没什么疑问;汉武帝时丞相府的各级掾属,《汉旧仪》均记为正秩而非比秩;从张家山汉简《秩律》透露的某些迹象看,汉初存在着六百石以下的无秩掾史。无论如何,现在至少可以推测,汉代掾属在某些时候是“比秩”,或某一部分的掾史是“比秩”的。我们认定禄秩是“吏”的身份标志,尤其是在汉初,“宦”与“非吏”两种人无秩。《秩律》所见秩级,有百六十石的,有百廿石的,还有百石有秩,可见很低级吏员都有秩级,更不必说斗食、佐史了。高级掾史近于六百石,自身却没秩级。那是为什么呢?掾属必有什么特殊之处,才会被列在“比秩”。这时我们的视线落在了掾属的一个重要特点上:他们由长官“自辟除”。由于“自辟除”,他们逐渐被视为长官的私人幕友了,还与长官建立了“君臣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