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历书

“历书”是按一定历法排列年、月、日、节气并提供有关数据的书。它反映了自然界的时间更替和气象变化的客观规律,对农业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有重要指导意义,在广大百姓中得到广泛应用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了。

历书,古时称“通书”或“时宪书”。封建王朝时代,由于它是由皇帝颁布的,所以又称“皇书”。我国古代设有专掌观察天象、推算历法的官职。秦汉有太史令,唐代设太史局,宋元有司天监,明清改名为钦天监。明代崇祯二年至七年(1629-1634年)在徐光启等统领下的“历局”组聘专业人士编纂了《崇祯历书》。清初,传教士又将《崇祯历书》略作整理进呈给清帝,改书名为《西洋历法新书》,在其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它一直成为当时天文学家学习和研究西方天文学的主要著作,对我国天文学发展影响很大。

中国的阴阳合历不仅考虑月亮的圆缺变化,而且要考虑到太阳的周年运动。据考证,中国大约从殷商时期就已经开始使用阴阳历了。

阴阳历的平年有6个30天的月,6个29天的月,加起来是354日,与一年的长度365日差11天。如果总是这样安排的话,那么,每三年就会差出一个多月。于是古人就想出了每三年加一个月的办法,这个多加的月就叫作闰月。但是,后来人们发现三年加一个月太少,不能补上三年差出的33天;五年加两个闰月太多,又超出了五年差出的55天,如果在19年中加上7个闰月就能得到满意的结果。19个回归年是6939.75日。19年有228月加7个闰月是235个月,235个月合计是6939.55日,与19个回归年的日数6939.75只差0.2天,也就是差不到5个小时。

阴阳历基本上能保持月份和气候的冷暖相一致,不会像阴历那样,甚至在六月也可能出现下雪的天气。在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几块甲骨片上,整整齐齐地刻着六十干支表。这些甲骨片不像其他那样有灼痕,显然不是占卜用的,后人推测它们可能在殷商时期起着日历的作用,是专门用来记日的。干支记日法就是用十个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依次相配,以六十为一周期。如果假设某一天为甲子日,那么第二天就是乙丑日,第三天就是丙寅日,依此类推,循环往复。干支记日法是中国古人的一项重要创造。关于殷代历法,人们普遍认为它是以干支记日、月亮的月相变化记月、太阳的周年运动记年。平年12个月,闰年13个月,闰月加在一年的年尾称为十三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天,小月29天,大小月间隔,有连大月。

从《春秋》一书中可以大概看出:春秋时期的一年有12个月。每个月以日月合朔那天为初一,称为朔;最后一天称为晦。春秋中期,古人就已经掌握了比较准确的朔望月长度,并能够计算大致准确的朔日。春秋末期,出现了《四分历》和19年7闰的闰周,古代历法出现了新的进展。《四分历》的年长为365.25日,并以19年7闰的规律置闰,也就是说235个朔望月和19年等长,从这里我们可以推出朔望月的长度是29.53085日,比早先认识的一个朔望月长约为29.5日精确多了。

战国初期,周天子权势衰落,各诸侯国割据一方,不再听命于中央,就连使用历法都是各用各的。这一时期使用的历法有夏、殷、周、鲁、黄帝、颛顼历,统称古六历。虽然名字各有千秋,但它们其实都是四分历,只是有的把岁首放在十一月,有的放在十二月或是一月;另外一个不同点就是历法的起算点和历元也不同。

汉代建立之初,各种制度都沿袭了秦的做法,历法也不例外,仍然使用秦的颛顼历。但颛顼历经过一百年的积累,误差已经相当大了,经常是初一、三十都能看见月亮,十五晚上出现缺月的情况。汉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一些天文学家测算到这年的十一月甲子日夜半,正好是日月合朔和发生冬至的时刻,是最理想的历元。于是,太史令司马迁上书汉武帝,要求下令改历。汉武帝接受了司马迁的建议,下诏书召集天文学家开始改历,采用了邓平和落下闳的改历方案,并把元封七年改为太初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