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度集权 要钱更要命(第3/3页)

然而问题的关键正在这里。国家利益,一定高于个人利益吗?中央集权,一定必须维护吗?富国强兵,就一定要让工商业者和中产阶级破产吗?

但是桑弘羊不会回答这些问题,汉武帝也不会。在他们看来,这些根本就不是问题,成问题的是那些巨商大贾。他们富可敌国,贵拟王侯,号曰素封(没有爵位的王侯),已经构成对政权的严重威胁。国家的经济命脉,又岂能掌握在他们手里?增加中央财政,只是改革的目的之一。防止民间出现财阀和财团,才是根本所在。[15]

汉武帝要钱,更要命。

实际上,任何一个集权的社会,一个可能由集权发展为专制的社会,都不会允许民间资本形成规模,因为那会变成一种与绝对权力抗衡的力量。如果这些财团还涉嫌黑社会,那就不但要遏制,还必须斩尽杀绝了。

郭解之死,即因为此。

[8]本节论述亦请参看吴晓波《浩荡两千年》。

[9]见《史记·货殖列传》。

[10]以前也有官办的手工作坊,但多为满足宫廷需求,产品并不出售,所以不算企业。

[11]见苏轼《司马迁二大罪》。

[12]见《史记·平准书》。

[13]见《史记·酷吏列传》。

[14]见《史记·平准书》。

[15]见《盐铁论·复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