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度集权 把王侯变成羔羊

同姓诸侯王是封建制度的后遗症。

不能说刘邦当年的决策是错误的。毕竟,从西周封建到秦汉建国,有八百年的历史。封建和邦国,也未尝没有制度的优越性。何况功臣要酬劳,不能不封异姓王;空白要填补,也不能不封同姓王。

更何况,分封只是分权,不是分裂。有一个“王国与郡县并存”的过渡期,比波斯帝国和大秦直接实行郡县制要相对稳妥,更比马其顿帝国的分崩离析好得多。

然而分权就不能集权,集权就不能分权。帝国与邦国不能兼容,王国与郡县也不能并立。任由王国发展,势必尾大不掉。因此,分封同姓诸侯只能是权宜之计,彻底废除封建制度则势在必行。

是的。封建制或邦国制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必须死在沙滩上。

只不过,最好是安乐死。

于是,汉武帝给了温柔一刀。

这一刀,叫推恩。

推恩,是汉武帝元朔二年实行的政策,设计者叫主父偃。主父偃是纵横家,他的设计也堪称权谋的代表作。具体做法,是让诸侯王分出国土,封给自己的子弟。换句话说,就是把浩荡皇恩推广到下一代,所以叫推恩。

这当然行得通,因为诸侯王的子弟都拥护。这也讲得过去,因为符合儒家父慈子孝的精神。这又是对帝国非常有利的,因为不费一兵一卒,诸侯的实力已被削弱。

所以,汉武帝立即采纳。

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出这主意的主父偃,跟当年力主削藩的晁错一样,也无辜被杀。而且,极力主张杀掉主父偃的,正是新儒家公孙弘。

公孙弘为什么要杀主父偃?

因为主父偃把事情闹大了。

前面说过,公孙弘是新儒家,主父偃是纵横家。纵横家都喜欢惹是生非,主父偃也不安生。他先是揭发燕王刘定国,后来又整治齐王刘次昌,罪名都是淫乱。

结果,燕王和齐王畏罪自杀,王国归了中央。

说起来这两个家伙胡作非为也不奇怪。七国之乱以后的诸侯王,既无权力治理王国,也不能任命高级官员,实际上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们在帝国中央派去的国相监视之下,饱食终日无所作为,不淫乱又能干什么?

何况国王有罪,正好夺其王国,汉武帝求之不得。

所以,他并不打算杀主父偃。

公孙弘却慷慨陈词。他说,害得齐王身死国除的,就是主父偃。不杀了他,没法向天下人交代。

汉武帝当然不能说齐王自杀正合朕意。而且,从韩信之死到晁错之死,大汉皇帝从来就不在意兔死狗烹。于是主父偃被灭族,时间也在元朔二年。后来,司马迁把公孙弘和主父偃合为一传,则更是意味深长。[3]

不过,主父偃虽死,推恩法却大力推行。

推恩法的紧要之处,是诸侯王的子弟只能封侯,不能封王。侯的封号由汉武帝确定,封国则改属中央,不再属于原来的王国。很清楚,推恩法的最大受益者,其实是汉帝国,只不过侯国在名义上仍属于诸侯王子弟。

所以,汉武帝还要巧取豪夺。

夺国的最好办法,当然是找茬治罪。正好,汉文帝曾经规定,每年八月大祀宗庙时,诸侯和列侯都要献金助祭,叫酎金(酎读如宙)。汉武帝的办法则是:酎金分量不够或成色不好,取消侯爵封号,收回侯国。

那么,分量够不够,成色好不好,谁说了算?

汉武帝。

这实在太方便了。结果,仅元鼎五年,因为酎金问题而被夺爵的列侯,一次就多达106人,丞相赵周也因此搭上了性命。然而终武帝一朝,由于推恩而被封侯的王子,总共也才175人。诸侯王身上的肉,就这样零割下来,又吞进汉武帝的肚子里,只不过走了推恩的程序。[4]

黑社会洗钱,也不过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