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精英的小辫子 第8章刺马案的人工迷雾

张文祥刺马,是清末四大案之一,也是四案中最为扑朔迷离的一桩疑案。张文祥就是张文祥,一个干过捻军,也干过太平军的刺客。而所刺杀的马,是当年的两江总督马新贻。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马新贻在校场阅操完毕,在返回衙署途中,为埋伏在路旁的张文祥所刺杀。此案震动朝野,朝廷调动了曾国藩在内的多名大员审讯勘察,折腾了半年,才算结案。然而,朝野不服,文人笔记,言人人殊,民间则编出了京剧、弹词、评话、文明戏来演绎,越说离结案的结论越远。死后被朝廷立了专祠祭奠的马新贻,在民间的口碑,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卑劣的白鼻子小丑,忘恩负义,贪生怕死,还因好色而谋害结拜兄弟,霸占了结拜兄弟的妻子。

有清一朝,地方大员自太平天国造反以来,折损的倒是不少,但在革命党人没有崛起之前,和平年景遇刺身亡者,还真是少见。两江总督又是跟直隶总督一般分量的最为重要的地方大员,大员突然遇刺,引人关注倒不奇怪。但是,此案从晚清哄传到民国,长盛不衰,跟这个案件自身的特点不无关系。一方面,刺客手法高超,一把锋利的匕首用毒药喂过,行刺过程干净利落,在重兵护卫之中,如天而降,一刀毙命。完事又不逃走,束手就擒。在审理过程中倔强不屈,无论怎么动刑都面不改色,直至最后凌迟处死,一声不吭,绝对是一条汉子。这样的汉子,按情理,不是职业杀手,就是英雄好汉。在人们的期待中,无论如何,此案必有蹊跷,即使没有主使之人,也必有重大冤情。即使如曾国藩这样的老江湖、老宦场,在接到重返两江总督任上审理此案的任命,在跟西太后说起此案时,也认为此案“甚奇”。然而,审理结案的结论却跟人们的期待大相径庭,没有找到主使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曲折案情,不过是一点私人恩怨。那个时候,朝廷的政治又是黑箱,审讯不公开,结论也无从讨论。所以结案之后,人们更是议论纷纷,传言四起,相关的演义事业自然就更发达了。当时又已经有了租界,在别的地方演恶心马新贻的戏可能被禁,但在租界里演,谁也没办法。

此案的结论,从最初江宁将军魁玉和漕运总督张之万,到后来的曾国藩,基本上是一致的。据《清实录》和曾国藩的奏稿,结论就是,张文祥刺杀马新贻,动机很平常,无非是那么点私人恩怨。曾为发逆(太平军)后通海盗的张文祥,因马新贻剿海盗,杀戮同伙甚多,没了落脚之处,老婆又被人拐走,拦驾告状,马又不理,开小押(赌场),又被马新贻禁止,于是走投无路,遂起念杀马,马新贻也就真的让他给杀了。

显然,这样平淡无奇的结论,实在是太不过瘾,也太像是有意隐瞒了。别说民间,就是对于此案发生即疑诼纷起的官场,也难以服人。于是,一时间传言四起。有传是丁日昌因马新贻查办他的儿子,托请不入,因而雇人报复的。也有传其实跟曾国藩被遣散的旧部有关,他们没看上跟湘军没关系的马新贻做两江总督,涉及朝廷的权力之争。也有人传是因为马新贻是回民,他的死,跟回汉争斗大有关联。

日前在《文史资料选辑》上看到一篇文字,写的人名叫陈功懋,祖父当年在给马新贻做刑名师爷,马新贻被刺之后,一直参与审理。陈功懋根据祖父留下的笔记,整理出刺马案全貌。据他讲,其实刺马案的结论,在魁玉和张之万的审理中就已经做出了。朝廷加派曾国藩来重审,审了好长时间,却并没推翻原议,不是曾国藩有意徇私,不想让同僚难堪,而是在当时,就算曾国藩清廉公正,也大概只能这样结案。这样结案,跟主要事实并无太大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