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吃饭和喝酒(第3/4页)

当然,我们迷了路。在乡下,我总要迷路的,这事简直会令人发狂,因为你向遇见的任何人间路都是白搭。预料一个乡巴佬会知道去下一个乡村的路,就好比向客店的女佣询问怎样铺床一样。你得大声把问题重复大约三遍,你的声音才会钻进他的脑壳。到了第三遍,他慢腾腾抬起头,两眼茫然望着你。然后向他高叫第四遍,他跟着你把问题重复一次。他思索一阵,其间你可以把数目一直数到二百,然后他以每分钟三个词的速度说话,他想你“最好莫过于——”说到这里,他瞧见另一个糊涂虫从路上走来,于是高声把问题详述一遍,想听听那人的意见。接着两人为此争论大约一刻钟,最终取得一致意见,你最好沿小巷一直往下走,向右拐,跨过第三个梯凳,沿着杰米·米尔切的牛棚左边走,越过一块七公顷的大田,穿过格拉宾老爷的干草堆旁那扇大门,一直沿小道走,直到看见对面山上原先有磨坊的地方——可是现在没有了——然后向右拐,把斯蒂金的种植场走完;你说:“谢谢你。”离开他们时,头痛得快要裂开了,可是怎么走连丝毫概念也没有。对这问题唯一明确的一点是到达某处有一个梯凳,必须从那里越过去;可是到了下一个转弯处,你却碰见四个梯凳,每个通往不同的方向!

我们经历这样严峻的考验共两三次。我们漫步穿过田野,涉水蹚过溪流,翻越矮篱和高墙,我们大肆争吵,要弄清楚首先迷路究竟是谁的过错。结果搞得十分别扭,两脚酸痛,周身疲惫不堪。不过,自始至终由于有了吃鸭子的希望,我们仍鼓足了勇气。鸭子像神话般的幻影飘浮在我们疲倦的眼前,号召我们继续前进。一想到这点,就像号角声在召唤着晕倒在地的人。我们谈论它,回忆它,借以相互鼓舞。“快走吧,”我们说,“那鸭子要变味了。”

我们经过一家乡村客店,顿时就觉得有种强烈的诱惑,因而拔腿进去,买了一块奶酪和几片面包来共同分享。可是我们英勇无比地控制了自己,因为经过忍饥挨饿应该对鸭子尤其要更好地享用一番。

走进镇上的时候,我们幻想着闻到了鸭子的香味,所以三分钟就走完最后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我们飞奔上楼,洗澡换衣,然后下楼,把椅子拉到餐桌旁入座,把双手搓来搓去,这时老板娘把盖子揭开,我马上抓住刀子、叉子就切起来。

看来这鸭子需要切很多次才行。我跟它斗争了大约五分钟,它连一点印象也没有,于是本来在吃土豆的乔很想知道,让一个懂得怎样切的人来干此事是不是更好些。他的蠢话我压根儿没去注意,而是再次向这家禽发动进攻。这一次用劲太猛,这头野兽竟离开了盘子,跑到壁炉围栏那里躲藏起来了。

但我们很快就从那里把它抓出来,接着我准备再作一次努力。可是乔显得很不高兴。他说要是早知道吃晚饭要盲目地打一场曲棍球赛,那他就会拿点面包和奶酪到外面去了。

这时我已精疲力竭,不能跟他辩论。我尊严地放下刀叉,然后坐到一旁。乔走上前来对付这讨厌的家伙。他放开手足,一声不吭干了一会儿,后来咕哝抱怨说:“该死的鸭子。”于是把上衣脱掉。

我们借助錾子终于把这家伙切开了,但要吃它却完全不可能,所以这顿晚餐就仅是菜蔬和苹果馅饼而已。鸭子我们尝了一口,可是它吃起来却像橡皮。

杀死那只公鸭简直是犯罪。然而你瞧!我们国家并不尊重古老风俗啊。

我提笔写这篇文章时曾想到谈吃饭和喝酒,可是到目前为止看来只完全局限于吃的方面。唔,你知道,喝酒是属于这样一种题目,如果你显得非常熟悉,那是很不妥当的。从前,每晚睡觉喝得酩酊大醉被视为男子汉气概,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清醒的头脑和毫不颤抖的手也不再为人所轻蔑而谴责为娇气。相反,在目前这种令人悲哀地堕落的日子里,一嘴难闻的臭气、一脸的脓包、蹒跚的步态、沙哑的嗓门却被视为流氓无赖的标志,而并非绅士派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