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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都快六点半了,”金斯利说,“我们只好坐在办公室里等她的电话。你来跟他说吧。”他转头看着那姑娘。

弗洛姆塞特小姐道:“我在金斯利先生的办公室里接了电话。他就坐在我旁边,但没说话。她要求把钱送到孔雀酒吧,还问由谁来送。”

“她听起来害怕吗?”

“一点儿也不。完全冷静。要我说,冷静得像块冰。她讲得很清楚。她明白一定会有个她不见得认识的人拿钱去。她好像知道德里——金斯利先生不会亲自去。”

“叫他德里就行,”我说,“我猜得到你在说谁。”

她淡淡一笑。“每小时过十五分左右,她都会去孔雀酒吧。我——我想你去应该合适。我把你的样子跟她说了。你会戴着德里的围巾。这点我也说了。他在办公室放了几件衣服,这条围巾就是从里面拿的。够显眼的了。”

她讲完了。那围巾的颜色就像是往一摊蛋黄上扔了几只绿色的肥腰子,戴着它进酒吧,好比推了辆红白蓝三色手推车,确实显眼。

“她那木鱼脑袋能想出这招不容易啊。”我说。

“没时间开玩笑了。”

“这话你说过了,”我告诉他,“想当然认为我会去那儿把逃逸用的钱送给一个我明知警察在追捕的人,你脸皮也是真够厚的。”

他一只手在膝盖上扭动,脸也变了形,龇牙咧嘴笑着。

“我承认这是有点过分,”他说,“那么,行不行?”

“这么一来,我们仨都成了事后从犯。她的丈夫和她丈夫的秘书开脱起来也许不会太难,可到时我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啊。”

“跑这么一趟,我不会亏待你的,”他说,“而且我们也成不了从犯,如果她啥都没干。”

“我愿意那样想,”我说,“不然我也不会在这里跟你说话了。另外,要是我断定她是凶手,我会向警方告发的。”

“她不会跟你说话的。”他说道。

我伸手拿了信封放进口袋。“她会的,如果还想要这个。”我看了眼腕表。“立马动身的话,也许能赶上一点十五。一小时接一小时下来,店里的人准已经把她记得很牢了。这也是好事。”

“她头发染成了深棕色,”弗洛姆塞特小姐说,“这多少能帮你认出她来。”

我说:“但没法让我认为她就是个无辜的旅行者。”我喝完酒,站起来。金斯利一口吞下他那杯,起身,解下围巾递给我。

“警察怎么会来找你麻烦的?”他问道。

“当时我正在利用弗洛姆塞特小姐好心提供的某些情报。我开始寻找一个之前调查阿尔默案、名叫塔列的人。后来我便进了班房。塔列家受到了监控。塔列就是格雷森夫妇雇的侦探,”我补充道,一边看着那肤色略深的高挑女孩,“你应该可以把来龙去脉告诉他。我现在没工夫细说了。你俩想在这儿等我?”

金斯利摇摇头:“去我那儿,等你电话。”

弗洛姆塞特小姐站起来,打了个哈欠。“不了。我累了,德里。我准备回家睡觉。”

“你陪着我,”他急促地说,“你在,我还不至于发疯。”

“你住哪儿,弗洛姆塞特小姐?”我问。

“日落广场布莱森大楼。716室。怎么了?”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以后可能有事来找你。”

金斯利一脸严峻,带着怒气,可眼睛还是一头病了的动物的眼睛。我戴好他的围巾,去吃饭间关灯。回来时他俩已经站到了门口。金斯利的手臂勾着她的肩膀。她看起来非常疲倦,无聊透了。

“好了,我当然希望——”他话说一半,匆匆迈开一步,伸出手来,“你是个诚实可靠的人,马洛。”

“走吧,赶紧的,”我说,“走远点。走得远远的。”

他怪异地看了我一眼。他俩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