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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话你可落不着好。”他说。

“行,”我说,“这么说吧。我不认识阿尔默医生,从没听说过他,我对他也毫无兴趣。我来这儿看一朋友,顺便看看风景。如果我还有别的事,那也跟你无关。如果这么解释你还不满意,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局里去请示你的头头。”

他那只踩在踏板上的脚重重地动了下,神色犹豫。“句句属实?”他缓缓问道。

“句句属实。”

“该死,那家伙是神经病,”他突然说道,回头看看那幢房子。“该去看医生。”他笑了,笑声里没有半点愉快。他挪开踏板上的脚,揉揉硬直的头发。

“走吧——走远点,”他说,“去别处待着,免得惹麻烦。”

我再次起动。发动机空转时我说道:“阿尔·诺加德近来可好?”

他盯着我。“你认识阿尔?”

“是啊。几年前我和他在这儿办过案——那时候警察局长是瓦克斯。”

“阿尔调去宪兵队了。真羡慕他啊。”他苦涩地说道。他迈步走开,旋即又转过身来。“走吧,走远点,趁我还没改变主意。”

他脚步滞重地穿过马路,再次走进阿尔默医生家的大门。

我踩下离合器,开走了。回城的路上,思绪万端。进进出出,时断时续,就像阿尔默医生那双神经质的手在窗帘边缘扯拉。

回到洛杉矶我吃罢午饭,走上山地大楼,去办公室看看可有什么信件。我给金斯利去了电话。

“见到莱弗瑞了,”我告诉他,“他说了一堆烂话,不过倒不像是骗人。我试着激了他一下,但没啥结果。我还是倾向于认为他们吵翻了,而他呢,还是想和好的。”

“那他一定知道她的去向。”金斯利道。

“可能吧,不一定。对了,我在莱弗瑞家那条街遇上了桩怪事。那条街就两幢房子。另一幢是阿尔默医生家。”我把那桩怪事跟他简要讲了讲。

听完他沉默了片刻,说道:“是艾伯特·阿尔默医生吗?”

“是又怎样?”

“他当过一阵克丽斯特尔的医生。来过家里几次,因为克丽斯特尔——嗯,喝多了。我觉得他有点太着急给她打针了。他太太——我想想看,好像出过什么事。噢对,她自杀了。”

我说:“什么时候?”

“记不得了。很久以前的事。我跟他们完全没来往。现在你准备怎么办?”

我对他说我准备去狮湖,虽然现在动身有点晚。

他告诉我时间绰绰有余,山上的天要晚一个钟头才会黑。

我说那便好。我们挂了电话。


[1]“Medicinae Doctor”的简称,即医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