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节 灵犀一指(第2/3页)

叶枫早听到外边赶鸭子一样吵,没有想到鸭子上架后又来拆台,这位看起来不是刘备请诸葛亮,而是效仿张飞来拆台的,慢条斯理地抬起头看了一眼,“请坐。”

“你是不是叶枫?”女人差点坐到桌子上。

叶枫只能护住电脑说,“是又怎么样,不是又如何?”

“不是就去找叶枫过来,是就去陪我去喝酒。”女人看起来有如猛张飞的女装版。

叶枫皱了下眉头,心道这是哪跟哪?大姐你哪位?不等他发言,女人掏出一包烟来,麻利的手指一弹烟盒底部,蹦出一根烟来,伸手夹住,叼在嘴上,含糊问道:“有火吗?”

女人动作麻利,动作看起来潇洒异常,叶枫只是皱下眉头,史禁觉得自己怎么把狼找来了,只不过不是说,顾客是上帝,掏出了火机,马仔一样的帮女人点燃了烟,笑容满面,本来以为女人会给他一根,没有想到女人只是望着叶枫,手指一弹,又一根烟飞出,手指一夹,有如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一样,倒是百无一失,“你到底是不是叶枫?”

“我是。”叶枫看到她灵犀一指,只是恨自己身无双翼,飞离这个太妹,仔细地看了这个女人两眼,发现她年纪绝对不大,最多也是和袁雪仿佛,只是浑身上下一股江湖气息,实在比史禁要老练的多,相比之下,史禁混江湖的岁月,无疑活到了狗的身上。

“抽烟吗?”太妹听到叶枫说是,终于正眼望了下叶枫,嘴角微微翘起,不知道是讥诮还是怎的,只是看她双眉斜飞,描绘的性格张扬,眼睛斜睨,看的史禁口水都流了出来,只是想,这妞够泼辣,不过我喜欢。

“不抽。”叶枫摆摆手。

太妹吸烟的姿势很帅,可是叶枫并不喜欢。

“不抽烟的男人,和长胡子的女人一样,都是不讨人喜欢。”太妹切的一声,很是不屑。

“是吗?”叶枫望着她的唇边,想说一句,你就算不长胡子,也不见得讨人喜欢,他不吸烟,也不认为吸烟和男人不男人有什么关系,只不过他也不是神仙,猜不透这个太妹的来意,“这有椅子。”

叶枫看见她屁股好像是自己办公桌的配件一样,忍不住的提醒,太妹却是大马金刀的纹丝不动,“做人,不能太拘泥,凳子和桌子有什么区别?”

本来想说凳子和桌子没有区别的话,那你的脸和屁股有什么区别?转念一想,叶枫笑笑,“只不过你不觉得,这么交流,有点困难?”

“我来找你不是去交流,是找你和我喝酒。”太妹终于坐到凳子上,翘个二郎腿,比叶枫姿势还要潇洒。

“对不起,这是金点子公司,不是陪酒公司。”叶枫淡淡道:“你如果要找牛郎的话,出门左拐,倒有一家。”

史禁有些暗自埋怨,心想老板呀,最近金融危机,生意不好做,没有人买点子,我们客串下牛郎,赚点外快,也是情有可原的。

“你很臭屁嘛。”太妹吸了口烟,只是后悔坐到了椅子上,不能一口喷到叶枫的脸上。

叶枫还算明白臭屁的含义,那基本就是很拽很酷的意思,他并没有什么不耐,“一般一般。”

“你知道我是谁?”太妹突然问道。

叶枫有些愕然,只能摇头,水浒三杰也有些发愁,为什么叶枫认识的,不是神经病,就是精神病,当然,他们水浒三杰除外。

“我虽然不认识你是谁,可是怎么来看,你都不像是和我谈生意的。”叶枫有些叹息。

“怎么不是做生意的,你以为我没钱?”太妹有些不服。

“哦?”叶枫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做生意呢,我是欢迎,只不过喝酒呢,那就免了。”

“我请的你都不喝?你真的不给我面子?!”太妹霍然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