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节 灵犀一指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人嘴里当然也喷不出狗屎。

水浒三杰象牙是象牙,狗屎归狗屎,还是分门别类打了四份盒饭回来,电梯间就等了五六分钟,七拐八拐的走的头晕,叶枫租用的办公场所很寻常,是市内一座大厦的一个很不起眼的单间,可是价格也不算便宜,通常都是行骗外地人的最佳场所,上次许少松和钟全就是沦陷在这种地方,而且一辈子不愿再涉足,三人当初按图索骥来这里,都是找的七荤八素,所以也很难相信,有人会找到这里来请求叶枫出金点子。

叶枫以前看起来光明正大的,可是这次三人却觉得叶枫好像有点神神秘秘,金点子不见得是金点子,很可能是泥点子的,宋公明私下说,叶总可能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林通忍不住地问,叶总私下干什么,卖摇头丸,还是k粉?宋公明笑而不答。

几人才到门口,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只感觉一阵香风袭来,其实更准确的来讲,应该是阴风才对,三人霍然转头,发现一个女人好像倩女幽魂般地站在面前,都不由的吓了一跳。

女人眼睛大大的,脸色白白的,身上的衣服满是泥点子,看起来好像才从坟地中爬出来的一样,林通看起来魁梧,却是胆小,以为见到了鬼,忍不住叫了一声,“我的妈呀。”

“叫大姐就行,叫妈这么客气干什么。”女人说了一句,林通发现这是人不是鬼,有些脸红,“你怎么说话呢?”

“亏你个大男人,就这么点胆子?”女人看起来比男人还男人,“哥们,问你件事情。”

“什么事情?”史禁看到是女人,忍不住的出头。

宋公明看着这个女人,却是皱了下眉头,女人其实可能还是个女孩子,人就是奇怪的动物,年轻的时候竭力的往成熟了靠拢,年老的时候,又想办法让自己看起来年轻一些。

这个女人脸上的粉底很厚,鼻子本来很挺,却几乎被粉底把脸上的凸凹填平,形成块白板,墨绿牛仔裤,上身穿的是流行的斑点狗T恤,也就是刚才猛一看时候,被人误认为是泥点子。

女人脸很白,嘴唇很红,头发削的很短,却五颜六色的效仿鹦鹉状,左耳完整,右耳的耳廓打了一排孔,闪闪的金光,宋公明看了都为她觉得痛,可是她却浑然不觉。

宋公明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再说以前他也经常和这种女人混在一起,这种女人粗俗一些叫就是女流氓,文雅一些的称谓就是太妹。

此女长相一般,属于猛一看还行,仔细一看还不如猛一看那种,宋公明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漂白了,对于这种人当然是敬而远之,不动声色的扯了史老大一把。

女子显然不知道宋公明从内到外的分析着她,大大咧咧地问,“金点子公司在哪里?”

史禁误解了宋公明的意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虽然宋公明不看好眼前的女子,他史老大可是觉得不错,以为宋公明想要出头,史禁上前了一步,“小姐,你问我可问对人了,我就是金点子公司的。”

女人上下打量了史禁一眼,眼中的鄙夷肆无忌惮,“你有个屁点子?”

如果是以前,敢这么对史禁说话的,史禁早让林通揍她个满地找牙的,可是今日不同往昔,想着生意是和气生财的,史禁只能和神一样的仁慈,左脸被打了个耳光后,又把右脸凑了上去,“小姐真幽默。”

小姐很粗鲁的推开了史禁,看到了他后面的金点子的招牌,嗤之以鼻,“这地方,鬼都不来吧?”

鬼是不来,鬼来了也被你气走的,史禁心中嘟囔,却已经把门打开,“小姐,里面请。”

面对着三个大男人,女人一点畏惧没有,径直走到房间内,来到叶枫桌子前,用力的一拍,“你就是叶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