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关于重商主义的结论(第2/9页)

麻布输出奖励金及外国麻织纱输入免税条例,颁布时原以十五年为期,以后经过两次延长,延续到今日,但将于1786年6月24日国会议期终结时满期失效。

工业原料由于享受到奖励金而输入的,主要是从我国美洲殖民地输入的原料。

最初,这类奖励金是在本世纪初对美洲输入的造船用品所发的。所谓造船用品,包括适于建造船桅、帆桁、牙樯的木材,大麻,柏油,松脂和松香油。但船桅木材输入每吨二十先令的奖励金,大麻输入每吨六镑的奖励金,也推广到苏格兰输入英格兰的船桅木材。这两种奖励金,按原有金额无变更地继续发给,一直到满期之时为止。即大麻输入奖励金,于1741年1月1日国会议期终结时满期失效,船桅木材输入奖励金,于1781年6月24日国会议期终结时满期失效。

柏油、松脂、松香油输入奖励金,在其继续有效期间,经过了若干变更。原来,柏油和松脂每吨输入得奖励金四镑;松香油每吨输入得奖励金三镑。后来,柏油每吨输入奖励金四镑,仅限于按特殊方法制造的柏油,其他的良好纯洁的商用柏油,减为每吨四十四先令。松脂奖励金减为每吨二十先令;松香油奖励金减为每吨一镑十先令。

按照时间的先后,第二次发给的工业原料输入奖励金,便是乔治二世第二十一年第三十号法令对英国殖民地蓝靛输入所发给的奖励金了。在殖民地的蓝靛仅值上等法国蓝靛价格的四分之三时,按这法令,领得了每磅六便士的奖励金。这个奖励金的发给,亦是有限期的,但曾经数次延期,并减至每磅四便士,将于1781年3月25日国会议期终结时满期失效。

第三次发给的这类奖励金,乃是乔治三世第四年第二十六号法令对英国殖民地大麻或生亚麻输入所发给的奖励金了。(在这期间,我国有时讨好北美殖民地,有时和它争执。)这个奖励金,以二十一年为期,从1764年6月24日~1785年6月24日。每七年分为一期。第一期每吨奖励金八镑,第二期六镑,第三期四镑。苏格兰气候不宜于种麻,虽亦种麻,但产量不多,品质较劣,故不得享受这种奖励金。如果苏格兰亚麻输入英格兰,亦可得奖励金,那对联合王国南部本地的生产,就未免是太大的妨害了。

第四次发给的这类奖励金,乃是乔治三世第五年第四十五号法令对美洲木材输入的奖励金了。期限为九年,从1766年1月1日~1775年1月1日。每三年分为一期。第一期,每输入好松板一百二十条,得奖励金二十先令;其他方板每五十立方英尺,得奖励金十二先令。第二期,每输入好松板一百二十条,得奖励金十五先令;其他方板每五十立方英尺,得奖励金八先令。第三期,每输入好松板一百二十条,得奖励金十先令;其他方板每五十立方英尺,得奖励金五先令。

第五次发给的这类奖励金,乃是乔治三世第九年第三十八号法令,对英国殖民地生丝输入的奖励金了。期限为二十一年,从1770年1月1日~1791年1月1日。每七年分为一期。第一期,每输入生丝价值一百镑,得奖励金二十五镑;第二期,得奖励金二十镑;第三期,得奖励金十五镑。但养蚕造丝,需要很多的手工,而在北美,工价又很高,所以虽然奖励金金额很高,却难以产生太大的效果。

第六次发给的这类奖励金,乃是乔治三世第十一年第五十号法令,对英国殖民地酒桶、大桶、桶板、桶头板输入的奖励金。期限为九年,从1772年1月1日~1781年1月1日。三年一期,第一期,输入各物一定量,得奖励金六镑;第二期,得四镑;第三期,得两镑。

第七次,即最后一次发给的这类奖励金,乃是乔治三世十九年第三十七号法令,对爱尔兰大麻输入的奖励金。限期为二十一年,即从1779年6月24日~1800年6月24日,每七年分为一期。这和美洲大麻及生亚麻输入的奖励金,全是一样,而每一期的奖励金标准,亦是一样,但不像对美洲那样,奖励金不推广到生亚麻。爱尔兰生亚麻输入的奖励金,对大不列颠这种物品的栽种,是太大的妨害了。在对爱尔兰大麻输入发给奖励金时,大不列颠议会和爱尔兰议会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以前大不列颠和美洲的感情好,但我们总希望,前者是在比后者更顺适的情况下发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