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业主义和重商主义原理(第5/9页)

据说,可消费的物品不久就会损坏,而金银则具有较大的耐久性,只要不继续输出,就可在长时期内积累起来,使国家的财富增加到使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所以,对任何国家来说,最不利的事情莫过于以这种耐久的商品交换那些容易损坏的商品。可是,我们并不认为用英格兰的铁器去交换法国的葡萄酒是不利的贸易。铁器也是极耐久的商品,如果不继续输出,也可能在长时期内积累起来,使国内锅釜的数量增加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很容易看出,随便在哪个国家,这类用具的数目必然要受其实际用途的限制;锅釜的数量超过用于烹调食物的锅釜数,那是很荒谬的;如果食物的数量增加了,锅釜的数目很容易随之而增加,即用一部分增加的食物量来购买锅釜,或用来维持额外的制锅业工人。同样容易看出,任何一个国家的金银量也都受这类金属的实际用途的限制,或是作为货币来流通商品,或是制成器皿当家具使用。任何一个国家的铸币量都受国内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的支配;商品的价值量增加了,立刻就会有一部分商品被运到有金银铸币的外国,去购买为流通商品所必须增加的铸币量。金银器皿的数量是受喜欢这些东西的家族的数目与财富来调节的,这类家族的数目与财富增加了,就很可能会有一部分增加的财富被送到有金银器皿的地方去购买所需要的额外的金银器皿。一个国家企图通过引进或保留多于它所需要的金银,以此增加财富,就如同要那些家族购置多于他们所需要的厨房用具,以增加其快乐一样,都是荒谬的;出资购买那些不必要的用具,不仅不能增进而且会减损家庭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样,出资购买那些不必要的金银,也必然会减少用于衣、食、住和用于维持人民生计以及提供就业机会的财富。必须记住,金银无论铸成硬币或制成器皿,同厨房用具一样,都是器具。如果增加金银的用途,增加用金银来流通、支配和制造的可消费的物品,就一定会增加金银的数量;但是,如果你想用非常规的手段来增加金银的数量,那就一定会减少它们的用途,甚至会减少它们的数量,这些金银的数量绝不会大于用途所需求的。如果金银积累得超过所需求的数量,那么,由于金银的运输是那么容易,而闲置不用的损失又是那么大,任何法律也不能防止它们被立即输出国外。

一国要对外进行战争,要在海外维持军队,并不一定非要积累金银。军队的维持所依赖的不是金银,而是可消费的物品。一国国内的年产物,即本国土地、劳动和可消费资本的年收入,就可在海外购买可消费的物品,从而维持对外战争。

一个国家有三种不同的途径为海外军队购买粮饷。第一,把一部分积累的金银运往海外;第二,把制造业的年产物的一部分运往海外;第三,把每年国内原生产物的一部分运往海外。

一个国家金银的累计和储存也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流通的货币;第二,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第三,由于多年节俭而存于国库的货币。

从一国的流通货币中很少能节省下金银,因为在这一方面不可能有多大的剩余。无论在哪个国家,每年买卖的货物的价值,要求有一定数量的货币来使之流通和分配给适当的消费者,但不能超过必要的数量。流通的渠道必然吸引充足的货币量,但一到饱和就不能再加容纳。但在对外战争的情况下,通常要从这个渠道里抽取若干。由于有大量的人遣往海外,国内所要维持生活的人数便大为减少了。国内流通的货物既已减少,为流通货物所必需的货币也必减少。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发行大批纸币,如英格兰的财政部证券、海军部证券和银行证券。用这些纸币来代替金银的空缺,国家才有机会把更多的金银运往外国。不过,所有这些对耗费巨大并延续几年的对外战争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