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资财的分类(第2/4页)

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总资财,即是其全部居民或成员的总资财,所以,自然分作这三个部分,各有各的功能或作用。

第一部分是留作用于目前消费的,其特性是不提供收入或利润。它由食物、衣服、家具等组成,是已经由消费者购买,但尚未完全消费掉的资财。一个国家在任何时候的全部住宅也是第一部分资财的一种。投在房屋上的资财,如该屋是由其所有者自住,那么,从那时起,即失去资本的作用,也不再给它的所有人提供任何收入。住宅不能对居住者的收入作出贡献;虽然住宅像衣服和家具一样无疑对居住者很有用,但只构成其支出的一部分,而不构成其收入的一部分。将房屋出租可以获得租金,但房屋本身不能生产任何东西,所以承租人仍须从劳动、资本或土地上所得的收入来支付租金。因此,尽管房屋能为它的主人提供收入,因而起到了资本的作用,但不能给公众提供收入,不能起到资本的作用,它丝毫不能增加全体人民的收入。衣服和家具有时也能提供收入,从而对某些个人起到资本的作用。在化装舞会流行的国家,就有人以出租化装衣服一晚为业。家具商人常常按月或按年出租家具;殡仪馆往往按日或按星期出租殡仪用具。还有许多人出租设备齐全的房屋收取租金,不仅因为使用房屋,而且因为使用家具。但是,由此得来的收入,最后总是从其他收入来源去取得。在个人或社会的所有各种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中,用于房屋的资财是消费的最慢的。衣服可以穿几年,家具可使用五十年或一百年,但建筑坚固,保护完好的房屋却可使用几百年。不过,尽管它们的总消费时期较长,但它们仍然实际上是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像衣服和家具一样。

在社会总资财的三个部分中,第二部分就是固定资本。其特性是不必经过流通或更换主人,就能提供收入或利润。它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是一切有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能便利和简化劳动。

第二是一切有利润可图的建筑物,如商店、货栈、工场、农屋、农舍连同它们的所有必要建筑物;畜舍、谷仓等,不仅给出租房屋的主人提供收入,而且是占有它并为它支付租金的人获取收入的手段。这些建筑物和住宅大不相同。它们可以看作一种生产工具。

第三是土地的改良。在清理、排水、圈围、施肥等最适于耕种的状态方面所做的有利可图的资财支出。经过改良的农场好像有用的机器,可以便利和简化劳动,使等量的流动资本能提供更多的收入。改良的农场和这些机器同样有利并更为持久,往往不需要其他修理。只要最好地使用农场主的资本去耕种。

第四是社会所有居民或成员学到的有用才能。学习这种才能需要接受教育,进行研究或做学徒,所花费用不少。这样花去的资本,好像已经实现并且固定在学习者的身上。这些才能是他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也是他所在的社会财产的一部分。工人熟练程度的提高同样可以看作便利和简化劳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尽管要花费一定费用,但这种费用可以得到偿还,并带来利润。

社会总资产自然分成的三部分中的第三部分,也就是最后一部分,是流动资本。其特性是,只有通过流通或更换主人,才能提供收入。它也由以下四项组成:

第一是货币。只有通过货币,其他三项才能流通并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

第二是屠夫、畜牧人、农场主、谷物商、酿酒人等手中持有的食物。他们出售这种食物以获取利润。

第三是生产者、制造者、布商、绸缎商、木材商、木匠和细木匠、砖瓦匠等人手中的衣服、家具或房屋等材料。不论这些材料是否是纯粹的天然原料或半加工的材料,只要未曾制成衣服、家具或房屋,仍然掌握在上述那些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