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在卡塔赫纳所有的历史建筑中,最宏伟壮观的当属圣费利佩·德巴拉哈斯城堡,它是西班牙在其所有殖民地中留下的最让人叹为观止的建筑。它坐落在圣拉萨罗山上,静静地凝望着大半个卡塔赫纳城,也包括这条街对面的中心警察局。与饱经风霜的十七世纪石堡不同,中心警察局外表明亮、崭新,外墙装潢显露出了浓烈的二十一世纪超现代风格,可是警察局内部却铺着暗沉的瓷砖地板,四面水泥砖墙将这里遮得严严实实的,把所有的腐朽与压迫都包了进来,而且拒人于千里之外。亨利想:“不知这些警察有没有抬头看过那座古堡一眼,然后好好思考一下,经过三个半世纪的岁月变迁,执法机关应该做出点儿什么改变。他们应该没有吧。大家好像都很忙碌的样子,尤其是现在。”

根据亨利的经验判断,在语言不通的地方被逮捕,可要比在英语地区被逮捕麻烦得多。尤其是在卡塔赫纳,这里的警察个个看起来都脾气很臭,至少现在是这样的。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地方的警察脾气这么大。如果只看他们的动作和语气,别人还以为亨利把他们国家的每一条法律都破坏了,还骂了他们祖宗十八代。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亨利的美国口音。作为一个美国人,在某些地方总是会遇到特别多麻烦,而且最近这样的地方好像越来越多了。

坐在狭小潮湿的审讯室里,亨利汗如雨下,忍受着一帮又一帮警察的轮流审讯。他们有的穿着制服,有的穿着便衣,每个人都声色俱厉。不过亨利也知道,这些警察并不是因为他的美国口音而针对他。从他们的角度看,亨利就是一个在卡塔赫纳的街道上玩命飙车的疯子,而且在接受审问的时候,这个疯子还说什么“有一个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追杀我”,简直就是疯话连篇。

如果在审问的时候他能插上话,那他也许能稍微说明一下自己的身份。不过,他的美式西班牙语有一点儿生疏了,所以越描越黑。而且不管怎么解释,亨利都无法挽回他和小杀手造成的那些损失,还有他们对射时伤害到的人,所以当然也无法缓和警察的愤怒。卡塔赫纳是一座旅游城市,他这种带着枪在城里到处飙车的人会影响整座城市的事业和经济。更糟糕的是,当时还有一个蠢货敲晕了两位警官,抢走了一辆警用摩托车,并且还在炫耀车技的时候把车撞毁了,而亨利正好符合人们对那位蠢货的描述。

亨利试着跟他们解释他们要找的那个袭警的蠢货不是自己,而是另一个骑着另一辆摩托车的蠢货,袭警的蠢货就是来追杀他的。那个人戴着一顶棒球帽,很明显不是他。但是这种话让警察更生气。亨利不怪他们。如果他是警察,大概也会觉得自己疯了,而且肯定已经联系好疯人院来带走这个疯子了。

亨利忽然开始思考:“咦,为什么我还能这么清醒地在审讯室里出汗呢?我应该早就被套上精神病人专用的拘束衣,被灌下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了才对。”

他恍然大悟,可能是因为卡塔赫纳没有收留精神病犯人的地方吧。离这里最近的精神病犯人收容所应该在波哥大[1]或者是麦德林[2],这两个地方都在几百公里外,开车过去真的会累死人的。也许救护车已经在来的路上了。除非那两个地方的精神病院还在争抢这一次运输病人的机会。

这个地方快把亨利热疯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这个审讯室里被活活烘烤了多久。突然,他听到了一个新的声音,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非常耳熟。她说话流利、冷静,也很坚定,虽然语气中没有任何不耐烦或不高兴的情绪,但也让人感觉不容置喙。终于,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官走了进来,把亨利的手铐解开,带他穿过警局,来到了正门入口,那里有一个人正站着等他——丹妮。

丹妮穿着一件白色衬衫,灰绿色的西装外套,下身是一条蓝色牛仔裤,整个人看起来严肃正经,脖子上还挂了一个工作证,证件上写着“国土安全局”几个大字。亨利和警官一起往外走时,丹妮很冷酷地看了他一眼。当然,亨利这时候也不敢跟她吵架,只好低眉顺眼地站在夕阳的余晖中。

警官对丹妮说了几句话,语气十分恳切,他如果不是在道歉的话,只能是在求婚了。丹妮板着面孔用严肃的语气回复了他几句,言语中没有丝毫客气,可能是叫他回去做事,以后不要再犯错误了。然后,拜伦就从路边把车开了出来,丹妮把亨利塞进车里。

“对不起,拜伦。你家已经不安全了。”亨利说,“帮我找个能发现那小子动静的地方。”

“小意思。”拜伦说。

从圣费利佩城堡向外看,风光一片大好。亨利、拜伦还有丹妮三人一起坐在城堡的矮墙根下,从这里既能看到卡塔赫纳的老城区,也能看到都市区的高楼天际线。卡塔赫纳背靠湛蓝的地中海,美丽的海洋为这座城市投下了独一无二的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