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3页)

“丈夫便亲手杀了自己的妻子!”内维尔小姐便紧逼一句,“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您要知道,是妻子自己像要求恩典一样要求死在丈夫的手里。小姐,您是不是把奥赛罗[5]也视为一个恶魔?”

“那完全是两码事!奥赛罗是出于嫉妒,而桑皮埃罗只不过是因为虚荣心。”

“嫉妒不就是一种虚荣心吗?是爱情上的虚荣心,您大概是因为这种特定的动机而原谅这种虚荣心吧?”

莉狄娅小姐以庄严的神情瞄了中尉一眼,转身去问水手船何时可以到岸。

“如果风向不变,后天可以到。”水手答道。

“我真想马上就看到阿雅克修,这条船坐得叫人烦死了。”

她站起身来,挽着女仆的胳臂,在甲板上走了几步。奥索呆立在舵旁,不知如何是好,是陪她去散步?还是知趣识相,就此结束这场令英国小姐大为不悦的谈话?

“我的圣母啊,这姑娘多美呀!”水手叹道,“如果我床上的臭虫都像她一样,即使我被咬死,我也不会抱怨!”

莉狄娅小姐也许听见了水手这番对她五体投地的傻话,看来颇感不悦,因为她几乎立即就回舱去了。不一会儿,奥索也去睡了。他刚一离开,莉狄娅小姐的女仆便返回甲板上,把水手彻底盘问了一通,然后就回舱对女主人做了以下这番汇报:

两年前,奥索的父亲德拉·雷比亚上校被人谋杀。刚才水手因为奥索的来到而停唱的那支挽歌便是暗杀事件之后流行起来的。水手认为此次奥索回乡是要“报杀父之仇”——他原话就是这么说的。他断言,过不了多久,彼埃特拉纳拉村便会有“鲜肉”上市,把当地的这个词翻译过来,就是说,奥索大爷将会把谋杀他父亲的那两三个嫌犯统统杀掉。事实上,这几个人也罪有应得,他们曾一度被司法当局通缉,仅仅因为他们买通了法官、律师、省长与警察,才得以逍遥法外。“科西嘉是个无法无天的地方,”水手接着说,“我不相信皇家法院的官员能顶什么用,我只相信有支好枪就能摆平一切。如果一个人有了仇家,他就只能在三S[6]之中做出选择。”

这些甚有意思的讯息,大大改变了莉狄娅小姐对德拉·雷比亚中尉的看法与心态。从这时开始,他成为了那位充满浪漫遐想的英国姑娘心目里的英雄偶像。他那种对一切满不在乎的神气,口无遮拦、嘻嘻哈哈的语调,本来使她有点不以为然,现在倒成为了他难能可贵的优点,因为这表明此人内心坚毅刚强,外表不露声色,别人是难以看出其内心感情的。她觉得,奥索颇有菲埃斯克[7]族人之风,放浪形骸而胸怀大志。虽然杀几个坏蛋与解救国家无法相比,但报仇雪耻干得漂亮亦不失为一桩美事。况且,女人爱的是英雄而不是政治人物。经过这样的心路历程后,内维尔小姐才发现年轻的中尉原来眼睛大大的,牙齿整齐洁白,身材挺拔,举止甚有教养,且不失上流社会的风度。在第二天,她便好几次主动去和他聊天,并觉得他讲得很有意思。她还询问了很多有关他家乡的事,中尉有问必答。他从小就离开了科西嘉,起先是去念中学,后来入了军校,但故乡在他心目里始终是个充满诗意的地方。一谈起故乡的群山与林莽,以及居民的奇风异俗,他便兴高采烈。可以理解,他在叙述中不止一次提到了复仇这个字眼,因为只要谈到科西嘉人,便不可能不对他们这种尽人皆知的习俗不置可否。大体上说来,奥索对自己同胞这种冤冤相报、恶性循环的仇杀,是持谴责态度的,这使莉狄娅小姐颇感奇怪。在奥索看来,农民之间这种打打杀杀倒是可以谅解,说家族仇杀其实就是穷人之间的一种决斗。

他是这样说的:“的的确确,互相暗杀之前必须先按规矩向对方提出挑战——‘当心你的小命,我盯上啦’,设套暗算之前,双方必须如此郑重其事地警告对手。”接着奥索又说,“在我们家乡,仇杀暗算的凶案层出不穷,比哪儿都多,但没有一桩是出自卑鄙的动机。的确,我们这里有许许多多杀人犯,但他们绝没有一个是贼。”

当他提到复仇与谋杀之类的字眼时,莉狄娅小姐总是关注地盯着他,但并没有发现他脸上流露出任何激动的痕迹。既然她已经认准中尉有不动声色之定力,别人自是看不透他的内心状态的,当然,只有自己的这双慧眼除外,因此,她深信不疑,等不了多久,他父亲雷比亚上校的在天之灵,就可以得到大仇已报的慰藉。

船行快速,科西嘉海岸已然在望。虽然莉狄娅小姐对岸上的地点完全陌生,船主仍然向她一一指点介绍,使她觉得知其名亦不失为一种乐趣。观风景而不知其名是最败兴不过的事了。有时,英国上校望远镜里出现了一个岛民,身穿棕色长袍,背着长枪,骑着一匹小马,在陡峭的山坡上奔驰。在莉狄娅小姐看来,这种山民不是强盗便是去为父报仇的儿子。但奥索却断言,那只是附近村镇的良民百姓出门办事而已,身上背着枪并非要大开杀戒,只是抖抖威风,追求时髦,如同一个花花公子出门必带一根漂亮的手杖。以武器而论,虽然长枪不及匕首那么雅致而富有诗意,但在莉狄娅小姐看来,对男人而言,枪要比手杖更为优雅。她还记得拜伦爵士笔下的英雄都死于子弹,而非古色古香的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