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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戈尔为这次探险做好了准备。他穿上连帽粗呢风雪衣、牛仔裤和靴子。这双鞋不仅鞋底有气垫,而且走在坚硬的路面上不会发出任何噪声。下午,他买了一个小手电筒、几张牛皮纸、一管胶水和一副质量不错的胶皮手套。对此,他有些难为情。生活就是一种模仿艺术,但是如果没有其他模式存在,生活又能怎样呢?他把买来的东西分放在不同的口袋里。

购物之前,他和阿曼达侦查了地形,了解如何从后面进入布里德斯庄园。这所房子带一个小花园,一面边界墙属于房子本身,第二道墙和第三道墙把它和邻居的花园分开,第四道墙则把它和教士草坪隔开。这一大片草地坑洼不平,向下一直延伸到河边。修道院的鱼塘就在这里,杂草丛生的浅洼地是鲤鱼和梭鱼等待致命星期五的地方。草地东边是桥街,这是一条与河平行的大街。公众想要从教堂区进入这片草地,可以走两个入口:其一是一条窄窄的小径,你可以从走廊西南角的那扇门绕过医院街西南角的教士住所,再通过几个梯级进入草地;另一个入口位于教堂区的南部,离大教堂比较远。

住在布里德斯庄园的人通过开在花园墙上的一道门进入草地。杜戈尔试着从那里走过,发现门是锁着的。但是,这道门本身似乎并不是一道麻木不仁的屏障。它高约七英尺[2],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已经稍稍向内倾斜了,支撑石头砖块的灰泥也变得易碎,为手和脚留下了便于伸进去的洞。杜戈尔从锁眼向内偷看,看见了右边的后门和左边的三扇大窗户。百叶窗没关,站在地上就能碰到。

杜戈尔从中央大街出发,立刻感觉自己既孤独又扎眼,就像一个走在人群中,脖子上挂着广告牌的麻风病人。这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下午。宣布计划后,阿曼达表现出来的热情已经让他不能改变主意了。她也想一起去,可是杜戈尔不同意。他的态度很强硬,并获得了成功。她太宝贵了,不能让她冒这个险。无论如何,他喜欢独来独往,万一胆怯了,最好没有目击证人。她要留在旅馆里吃饭,留心李的动静。如果有必要的话,她会解释说杜戈尔向升F小调《恶心》屈服了。

他路过那个市场,拉小提琴的流浪汉已经走了。下午出门购物的时候,杜戈尔曾往他的帽子里扔了一些零钱。杜戈尔想,那个人此刻一定舒舒服服地蜷缩在一个廉价酒吧里,敞开大衣迎接温暖,一品脱的玻璃杯摆在他面前。然而,由这个形象召唤出来的博爱之光很短命。当他沿着河山街向布里奇大街走去时,这种情景就离他远去了。这是到达教士草地最不引人注目的一条路。他路过一家酒馆,真想进去喝两杯,然后回到阿曼达身边,撒一个谎,就说布里德斯庄园太坚固了,怎么也闯不进去。

他强迫自己继续向前走,内心有一个无理性的声音正在嘲笑他:你可真成熟啊。不,不是这样的,如果我是一个成熟的人,一开始就不该来这个地方。成熟是一个你过一两年总会达到的阶段。杜戈尔非常怀疑他能否达到那个境界。也许,与其说成熟是一种状态,不如说是一种幻想。成熟是获得社会福祉所需的条件,是存在于其他人头脑中的唯一现实。

转到布里奇大街时,迎面吹来一阵风。他把头缩进风雪衣里,感觉自己像是从某些法国电影里走出来的人。这种魅力在于,你永远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但是你知道,将要发生的那件事意义重大。

这片草地被一堵毛坯墙保护着,墙头插了许多碎玻璃碴儿。杜戈尔沿着这堵墙一直走到门边——这是一幢富丽堂皇的仿哥特式建筑,仿佛是从一个哑剧版的《罗宾汉》里走失后,偶然进入这片沼泽的。

他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进那片草地。随着地面升高,街灯变暗,他的脚步自动变缓。突然,周遭暗了下来。他知道大教堂就在前方,尽管他也很难搞清楚到底是哪种感官向他提供了这个信息。渐渐地,他分辨出教堂正厅和唱诗班窗口发出来的光,也许即便在最佳情况下,灯光穿透颜料和玻璃上的那层灰以后也会变得暗淡。教堂区的住宅窗口亮着几盏灯,其中包括医院街的那两盏。它们中间的那片黑漆漆的地带大概就是布里德斯庄园。

一根掉在地上的树枝绊了他一下,他随口骂了一句,把步速调得更慢了。空地里的气氛阴森怪诞,这是他始料未及的,尽管他的眼睛逐渐适应无光的环境后,这种感觉慢慢减少了。

花园的后墙逐渐从阴影里恢复了原样。杜戈尔伸出右手,去摸墙上那道粗糙的门。随着他的触摸,老油漆成片剥落。他带着不合时宜的热情向自己道喜。有一点似乎很重要:尽管他还是很害怕,却能在黑暗中找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