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单独行动(第4/15页)

车开到半路,他又想到了莫兰。

那天,在图书馆门口跟莫兰分手后,因为不放心她,他后来又折回图书馆来找她。但他从一楼找到五楼,就是不见她的踪影,恰巧那时候,有人从二楼女厕所拿出一件大衣来,他当时看见图书卡上的拼音和血迹,好像脑袋被开了一枪。他记得自己发疯般地在图书馆里跑来跑去,发疯般地打电话,最后又是发疯般地跳上了自己的车。虽然郑恒松安慰他,莫兰那么机灵,又是个美女,不会出事的,但这句话使他更加心乱如麻,他好像不断听到莫兰的呼救声,“高竞,救救我,高竞,你在哪儿?”莫兰永远不会知道,他一上车就把枪上了膛,当时他想,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他就当场击毙司徒雷,再自杀。如果她死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到司徒雷家门口时,他才慢慢冷静下来,但他还是把枪放到了最容易拿到的地方。

莫兰去过图书馆,她曾经说,她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婚礼结束后就告诉他。

可现在婚礼结束了,他们却吵架了。

他犹豫是不是该给莫兰打个电话,但是如果开口就问图书馆的事,她一定会气上加气,认为他仅仅是因为工作才打电话给她的,也许还会认为他是在利用她。思前想后,他最终决定先给她发条短信试探一下,发短信很麻烦,他对自己说,要用最简短的话说明自己的心意,——“保证三天之内还你两万,我发誓再也不偷钱,再也不提司徒。对不起。”

他觉得自己的短信言简意赅,很有诚意,不知道莫兰看了之后会不会回心转意。

几秒钟后,莫兰的回复就过来了,比他简洁得多,在他的手机屏幕上,他只看见一个字:“呸!”

莫兰一点都没被他感动,他的心沉入了谷底。

一个小时后,高竞口袋里塞着跟IP地址相对应的调查结果,来到C区林川路328号健宝大厦2203室的门口。

他按了两分钟门铃,没人应门。

无奈之下,他只能破门而入。但正如他在按门铃时预感到的,他的枪和手铐毫无用武之地,屋子里空无一人。说它是间“空屋”名副其实,因为这里不仅没有人,也没有家具,生活用品,报纸或书籍,屋子很干净,地上连张多余的纸片都没有。高竞可以肯定,这里曾经被彻底地有条不紊地打扫过,因而,他更加确信,赵栋曾经住在这里。

很明显,清扫的目的就是为了消除一切赵栋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

人的痕迹容易消除,但猫呢?

当然,也许不是猫。莫兰说过,这个人曾经养过一个宠物,它的名字叫芭比。宠物,有它自己的生活,它做过什么,他的主人未必完全能够了解,何况,这个主人还是个电脑黑客。

他想到了裴欣言。

把裴欣言介绍给他的B区公安分局的同事曾经告诉过他,“除去睡觉和上厕所,她每天24小时,几乎都在电脑前。工作、聊天、娱乐、吃饭包括交友都在网上,她几乎没有线下生活。在网上,她生活得多姿多彩,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个绝对孤独的人。”

想必同为电脑狂人的赵栋,应该也是这种整天盯着电脑的怪人,所以他不一定会知道他的宠物做过什么,到过什么地方。所以……也许,它会在什么地方拉过一泡尿,也许,它曾经逮过一个蟑螂,藏在它的私密小天地里,也许,它还曾经在什么地方磨过它的爪子。前两种遗留物,或许可能已经无迹可寻,但是最后那种……

他决定碰碰运气,在屋子里仅存的两扇木门的下沿摸索一遍。

马上就有了结果,他在厕所和卧室木门的底端分别发现了几条明显的爪印,爪印上曾被刷过一层漆,用肉眼没法看见,但手碰上去就会有明显的触感。狗的爪子没那么尖,他觉得还是猫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