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搞事情(第2/3页)

“我靠,这样都行!”现场的考生们估计不少都有过在课堂上干其他事的经历,可是像肖遥这种一边读英语课文的同时还能一边看韩语,那可是闻所未闻,甚至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后来我就有意的加强了这方面的锻炼。”肖遥接着道,“我会玩乐器,而且会的还不算少,所以我就先在乐器演奏上进行练习和尝试,试着将弹吉他和吹口琴同时进行,后来又加上了用脚来敲鼓。《好声音》上盲选时的那场表演,我就是这么练出来的。再后来,我觉得同时演奏三样乐器其实还是演奏的同一首曲子,没有什么大的节奏变化,算不上真正的‘一心多用’,就又开始尝试同时做不同的事情,像是今天的这种背诵、书法和演奏同时进行,也是我最近才练出来的。”

“也就是说,你是因为天生有个异于常人的好脑子,再加上后天的练习,才练出这种本事的?”赵兴华道。

“是的。”肖遥点头。

“那你觉得这两方面的因素,哪个更重要一些?”赵兴华接着问道。

“应该都挺重要吧,”肖遥道,“不过如果非要说哪个因素更重要的话,我想借用爱迪生的一句话: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这不是中小学教室外面走廊上挂着的名人名言吗?”不少考生在心里笑道。

“也就是说后天努力更重要?”赵兴华笑道。

“不,”肖遥摇头,“我听说这句话后面还有半句,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我知道这句话被贴在很多学校的走廊上,但是从来却只有前半句,没有后半句。其实我也不知道爱迪生到底有没有说过后半句话,但是我个人比较认同后半句。”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肖遥指着桌上的那张宣纸道,“我三岁多就开始学书法,八岁多才开始学摄影,学习和练习书法的时间可比摄影要长得多了,但是现在我的摄影作品都已经上过不少专业的摄影杂志了,可我的书法,仍然只有形没有神,只能算是还看得过去。要说什么书法杂志会刊登我的书法作品,我自己都不信。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我在书法上的天赋不如摄影,因此我觉得还是天赋更重要一些。”

“你还会摄影?”赵兴华瞪了瞪眼睛。做为一个在学校里专注于理论教学的学者,赵兴华对于肖遥这个星二代的了解显然并不全面。

“是的,”肖遥点头道,“我是作品登上法国《城市图片》和美国《世界地理》最年轻的摄影师。”既然是才艺展示,肖遥也不介意更多的介绍自己的才艺。不方便现场表演,那就用说的好了。

“我靠,这家伙是不是人啊?”考生中对肖遥了解不够全面的也大有人在。

“知道我们为什么一直叫他妖孽了吧?”林启三笑着对妮娜道,“我曾经还沾着他这位摄影师的光,去过伊娃秀的现场。”

赵兴华老爷子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此时的心情了。低头看见了面前桌上的那张宣纸,赵兴华将肖遥的书法拿了起来,换了个话题道,“你对自己的书法评价倒是比较中肯,有形无神,勉强能看,但是在你这个年纪来说也算是比较难得了……等等,你这写的什么啊?”

“自己创作的一首现代诗。”肖遥笑了笑。

“怎么了?”其他几位考官老师也好奇的向赵兴华手上的那张宣纸看去,随即有些眼神复杂的看向了肖遥,一脸的苦笑不得。

“写的什么啊?”后面的几位助教也微微的站起了身看向了那张宣纸,旁边的其他考生们则是满脸疑惑的看着考官们,不知道考官们为什么会是这个反应。

“你给念念。”赵兴华注意到了大家的表情,便将手上的宣纸递给了身后的一位助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