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第3/5页)

八月的时候,费利克斯陆续收到了贵族们的回信,这些人都在信里表示非常满意费利克斯的报价,一点都不讲价的就答应以这个价格购买种子,同时表示会在约定的时间派人来萨丁森谈详细细节,同时随信还送来了一堆礼物。

这些人也都是人精,知道费利克斯和魏薇的感情好,他们送来的礼物大多数都是女眷们使用的物品,香水化妆品这些东西就出自威廉姆斯家族,所以没人送这些,倒是送了不少珠宝首饰和最流行的布料等。

而其中最引人注意的礼物,是一块带着百蝶穿花花纹的紫色锦缎手帕。

虽然只是一块手帕,但这件礼物可以说比宝石非常珍贵,在这个时期,丝绸在欧洲是非常珍贵的,并且只有极少部分能从亚洲传递到欧洲来,就算是王室都没有多少,谁家有一样都要宝贝的当做装饰摆着炫耀,但真正会拿出来用的几乎没有,更别说送人了。

所以这个礼物可谓是非常大手笔了。

但是送礼的人却不那么让人欣赏。

“是罗曼洛夫公爵派人送来的。”费利克斯皱眉道。

虽然他怀疑罗曼洛夫对萨丁森下黑手,但事实又没有被调查出来,费利克斯明面上当然不可能和对方撕破脸,所以之前送礼的时候他也给罗曼洛夫公爵送了,这次对方写信过来他也没有拒绝,只当不知道那些事情,把对方当做普通的交易对象好了。

但正因为如此,这份礼物反而显得过于慎重了。

因为罗曼洛夫不仅送了这块极为珍贵的百蝶穿花锦帕,他还送了两套昂贵的珠宝饰品和好几匹现在王都最流行的花色布料,而且是带金丝的那种,随便一匹都能花不少钱。

其他人送的虽然也是这些,但他们都是只送个一两件,布料也是符合潮流但价格较为普通的,就是国王送的都不如罗曼洛夫的多。

因为对方送来的礼物太过贵重,费利克斯都还没来得及看信,就先皱起了眉头,实在不明白对方是个什么意思。

魏薇对那块手帕没有多大兴趣,丝绸固然珍贵,但她手上可不少,而且手帕的话,魏薇还是喜欢棉布的,更亲肤吸汗,这种丝绸的也就图个好看而已,还是不能用的那种,真用了,怕是要被人说她穷奢极欲了。

不过她同样很好奇,好端端的罗曼洛夫公爵要送这么贵重的礼物,如果是为了买种子的事情,也太过不合理了——这些东西都够直接买下所有的玉米了,而显然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玉米都卖给他。

又或者是因为强盗团的事情?可他们虽然已经开始怀疑罗曼洛夫公爵了,但到底没有掌握证据,这段时间一来罗曼洛夫公爵那边也没有其他的异动,如果因为这个而特意送这么多珍贵的礼物,那不就反而是自己暴露了他在背后对萨丁森下黑手的事实吗?对方应该不会这么傻。

“先看看他都在信里说了什么不就知道了吗。”

费利克斯其实不太想看这封信,他总觉得罗曼洛夫公爵不可能无事献殷勤,他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的企图,所以才准备了这么多的礼物。

他从信封里拿出信件打开,一目三行的匆匆看完,很快就明白了这些礼物的用意。

然后他就气笑了。

魏薇见他脸色不好,立刻问信里写了什么。

费利克斯把信往桌上一丢,嗤笑道:“罗曼洛夫公爵想为他的三儿子求娶多洛莉丝。”

魏薇一听,也火了,她腾地一下站起来,难得不顾仪态的直接骂道:“他脸怎么这么大,真把自己当国王了吗?!”

罗曼洛夫公爵是国王的堂弟,年纪比国王小了十岁,但他已经有七个孩子,其中大儿子二儿子的年纪和多洛莉丝差不多,但他们不是已经结婚就是已经订婚了!而且女方的身份都很高,所以这两个都不可能是罗曼洛夫公爵想到的联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