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卷 《卞唐繁花》(上)(第3/7页)

我和太子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四岁那年,太子七岁,洛王八岁。我抱着我十二爹给我的小兔在御花园玩,太子和洛王带着一群小太监玩骑马打仗,路过此处便要抢我的兔子。四岁时的我还是很公平公正的,完全没有因为皇后执掌后宫便屈服于洛王的淫威之下,眼见太子唇红齿白笑眼弯弯长得实在好看,便要把兔子给他。洛王于是便怒了,抢过兔子一把摔在石头上,顿时皮开肉绽鲜血横流,太子的面子登时挂不住,上前便要动手。鉴于马上就要到了早课的时间,两人约好晚上再战,地点就是此处。

于是晚上我也受邀一同观战,芙公主也跟着太子和洛王微服而来,和我一起皎洁的月光之下看这场即将展开的残忍肉搏。然而我的情绪还没酝酿起来这场战争就被草草打断了,皇后穿着酒红色的华服带着一众宫人站在那里,满脸寒霜的看着洛王,沉声说道:“我的话你都当成耳旁风了是不是?”

洛王低着头不说话,手心处红肿一片,有一丝丝血星渗出来。皇后终究不忍,拿起他的手,从襟口抽出锦帕一点点擦拭着,问道:“疼不疼?”

洛王抿着嘴摇了摇头,皇后见了终于不忍再训斥他,拉着他的手道:“跟我回宫去。”

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对旁边的宫女说:“送太子回宫,今晚太子宫内所有的值班宫人都重打二十大板。”

她声音冷冰冰的,至始至终连眼尾都没扫太子一眼,说完这番话拉着洛王便走了。芙公主在原地踟蹰了片刻,也追着洛王走了,那名宫人一溜小跑来到太子身边,一幅要吓昏过去的样子喊道:“呀!太子,您的膝盖伤了,这都流血了,奴婢马上去找医官。”

太子当时穿着一身松绿色的小袍子,还没园子里的花高,一张小脸脏兮兮的,眼睛却亮的像星星。他歪歪扭扭的坐在地上,望着皇后和洛王的背影,默默的愣了好久,随即满不在乎的推开前来扶他的宫人,自顾自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斜着眉说道:“瞅你吓的那样子,这是红药水,本太子自己滴的。”

他拿袖子狠狠擦了两下,便不再理会,背着手踱着步,像是个小大人,一边走还一边嘟囔道:“李洛这个混蛋,一打架就找女人,老子就不爱跟他玩。”

他一瘸一拐的走着,姿势竟跟我十分相似,顿时让我生出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熟悉感,连忙赶上前几步扶住他。他侧过头来看我一眼,皱着眉问:“你是谁啊?”

他这句话真的让我很伤心,他可能已经忘了今天早上就是我送了他一只兔子,然后正是那只兔子引发了今天晚上的这桩血案。可是我没办法把这番话说出来,只得憋着气道:“我送太子回宫。”

他冷笑着问我:“你不怕挨打吗?”

我也怒了,脖子一梗的道:“怕个鸟?”

他一愣,随即哈哈笑起来,说道:“我喜欢你,跟我走!”

就是这句话,是的,就是这句话,让我在以后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反复回想,每次想起来都觉得甜蜜。纵然当年我们都还是个毛孩子,而他连我到底是男是女都没搞明白。

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这样扶着他,他在左边一瘸一拐,我在右边一瘸一拐,我们一起走一起走,走的份外和谐。

我想,我永远都会记得那天晚上。

(3)芙殇

说实在的芙公主真是个牛人,具体表现在她和洛王心心相映那么多年竟然没让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毕竟以皇后当年在后宫中说一不二的江湖地位,如果洛王不愿意,我实在不认为皇帝会逆了皇后的意为太子举办这场婚礼。毕竟芙公主已经没有了什么了不起的家族背景,除了这个公主的身份,还没我的社会关系扎实,就算她嫁给了李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以我对太子的了解,这个人虽然偶尔有点不着调,但也绝不是洛王那种抢不到小白兔就要把小白兔摔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