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天命之子(第2/3页)

珍珍说:“火鸦据说与毕方神鸟同出一族,血统也很高贵……”

芳芳却道:“这只是自称吧?古时有人将毕方叫做火鸦,可要说现在的火鸦和毕方有什么关系,实在看不出来。他们化形也不比我们早。”

“这么说倒也是……”

两人一齐感叹:“怎么天命之子就生于他们族中呢?”

“你们说的是兽族少主吗?”

珍珍和芳芳忍住纠正她的冲动。

种族这个词,从来都是相对的。比如,之于人族,他们是妖族。之于草木一族,他们是鸟兽一族。再细分,还可以分成禽鸟和走兽,也就是扁毛和圆毛。

草木与鸟兽分居天阿和大荒,来往不多,大荒的妖族之争,最主要的是扁毛圆毛之争。

习性所限,在大荒占据统治地位的,还是圆毛走兽,他们习惯简称鸟兽一族为兽族,这在禽鸟们听来,很不顺耳。

不过,对方是客人,还是前辈,珍珍和芳芳没有反驳。这个问题争起来,圆毛扁毛们又要吵了,现在扁毛内部还没闹完呢!

珍珍说:“就是参商公子,火鸦一族自从参商公子降世,也成了扶桑之木的大部族……”

这件事,是禽鸟最喜欢谈论的话题了。他们一直被走兽压制,终于有一次,是他们压着走兽。

兽族少主?是扁毛的好不好?你们圆毛的牛气,还不是得认我们扁毛的当少主?

从这个角度想,珍珍和芳芳心情大好,你一句我一句地讨论起来。

“听说金乌又在闹了?”

“何止在闹啊,听长老说,这次可能会打起来。上次火鸦占了扶桑东枝,他们本来就不服。”

“不会吧?重明鸟不是支持火鸦吗?帝江和金翅大鹏也看不惯金乌,他们还闹?”

重明鸟、帝江和金翅大鹏都是扶桑之木的大部族,血统同样高贵,不过,因为后代繁衍不多,没有金乌势大。

“可是,九凤站在金乌这边,瞿如好像也支持他们。”

“对哦,青鸟和玄鸟一定很希望他们打起来……”

灵玉听了一会儿,道:“前几年听说这事又开始闹了,都两百多年了,还没闹出个结果?”

珍珍说:“怎么可能闹出结果?就算真的是,金乌也不会认啊!”

“对,只要不是出在金乌族中,它们就不会认。”芳芳非常犀利地直指重点。

灵玉笑了起来:“事实摆着,这怎么不认?看看人家天阿多团结,二话没说认了少主。”

珍珍有不同意见:“这又不一样,天阿少主诞生便有灵智,无从争议,可参商公子……”

“怎么?”灵玉问,莫非其中有什么隐情?

芳芳道:“前辈难道不知么?参商公子虽然也是天生灵体,却不完整……”

经过珍珍和芳芳的详细解释,灵玉明白了。那只小火鸦虽然天生灵体,且生来就有结丹修为,灵智却至今没有完全开启……

对于妖修来说,化形是一条分界线,化形了以后,可以称为妖修,化形之前,只能称为妖兽或妖禽。化形为何那么重要?因为化形之后,灵智完全开启,可以与人类一争长短了。

所以,化形是妖修最重要的一件事。

天生灵体,灵智却没能完全开启,这不得不说是个悲剧。

像方心妍那样,诞生便有灵智,才是真正的天生灵体,她的晋阶速度,完全突破了妖族的限制。两百多年,对草木一族来说,连入灵都未必能够做到,她却直接结婴了。

没错,方心妍已经结婴。当年她没有坦承自己的身份,灵玉来到东溟后,听到那些传闻,不难猜出,她就是那位草木一族的少主。

灵玉的心情很复杂。尽管相处只有短短数年,可旧时故交,总是让人分外难舍。比如钱家乐,识于微时,感情往往更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