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巫道不输妖族狂(第2/3页)

至于蛟魔王,也是一肚子怒气。他有两宝,一个是那丈八龙枪,一个是这龙涎网。这龙涎网端的了得,网起敌人来,却是一网一个准。当年洪荒大战,他多靠此物,便是那龙枪,也是依靠此宝收服。如今出手,却只网了一件衣服,这让一向无往不利的他,怎能不怒?

蛟魔王眼中腾腾的泛起怒火来,正要出手,旁边却是火焰纷飞,那火色非红、非紫、非蓝,却呈现一种冰冷的青色。这火看似冰冷,但温度却又不同,寒中蕴热,热中藏寒,端的是冰火九重天。

众妖见了这话,都是一愕,便是精通火道的十只金乌,也吃了一惊。不过片刻间,他们便想得明白,一个个都不由得变了脸色。

那青色地火眼,正是狐族的火焰。狐本一尾,历经千年,复长一尾。尾初极短,千年始成。九千载,以成九尾。九尾既成,是为天狐。天狐者,神通广大,大可吞噬日月,小可藏身缩形。但天狐法力一般,比起金仙,大圣,也多有不如。所倚仗者,多为幻术,或是媚惑之术,对敌时,威力并不大。

不过狐性精灵,得道之易,比之他人,不知道要强上几许。故世人尽畏狐族,便是仙、妖,对狐族也多有顾忌。狐九尾之后,却似到了修为的顶端。若有寸进,则成十尾。十尾者,则为妖族大圣。不过此大圣,远超其他大圣,此大圣,吞天噬地,啸傲洪荒,端的是神通广大。

这十尾狐虽称得上十尾,但那第十尾,却是小如芥子,端的可怜,却是勉强跨进了十尾的门槛,不过饶是如此,他在群妖之中。修为也是佼佼者,远超其余几个大圣,比之十大金乌,也不逊色。

他所散发地青色火焰,正是狐族特有的狐火。这火焰,不损肉体,单损元神,厉害无比。里面蕴涵地寒冷、灼热两股力量。足可以将诸修的元神毁掉。

众妖见得这狐火,也吃了一惊,他们知道这东西的厉害,生怕这狐狸操控不妥,一不留神,沾染到自己身上。更何况这狐狸一向独来独往,和众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交情,这些妖怪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有不少人边有几个狐族的侍妾,自然是他们用手段得来地。若是这狐狸公报私仇,这又让他们如何是好?

无牙见了这火焰,也觉得惊惧,以李随云的神通,在十二卷书中,也不得不特意注解:若是遇到狐火。自身又未曾证的混元,那么,恭喜你,你中大奖了。如果你没有足够的法宝,那么,更要恭喜你。你有可能获得跑得最快地修士的称号。我如果是你,将毫不犹豫的逃跑。

这段话和李随云的性格十分相似,写得十分诙谐。但无牙知道,能让李随云如此顾忌的火焰,绝非等闲。他不想冒险,但他也知道,狐族这火焰也不是无穷无尽的。乃是本命之火。毕竟天道离不开均衡二字。若是这火无穷无尽,那哪里还有平衡二字?

李随云在书中也曾言道:狐火虽然恐怖,但若收了炼宝,或是用来筑基,那都是难得的材料。不过凡是能修炼出狐火的狐狸,都是神通广大,上哪里去抓?

有道是利动人心,这无牙急将无量葫芦取将出来,拔去塞子,对准青色火焰,猛地一吸,一股决大的力量发将出来,却似长鲸吸水一般,将那狐火尽数吸将去了。

无牙算计得也明白,自己将这狐火收将去,回到浮云岛,却交与李随云,到时候李随云少不得会夸奖他一番。

狐圣正施展狐火,想要给对面的修士一个下马威,不成想弄到一半,自己苦心修炼的火焰居然被对方收得一点不剩,这让他怎么不惊、不怒?

云霄见诸妖聒噪不休,斗个没完,心中也自恼怒。那边通天正等着她们几个回旨,她们怎好在此迟疑?她眼中寒光一闪,混元金斗祭起,但见金光闪烁处,将那诸妖,撒去了三个。只剩下蛟魔王、鲲鹏大圣、金鹏大圣、狐圣和那望月之犀。倒不是云霄手下留情,也不是这几个妖怪有多大本事,盖因他们一个比一个狡诈,见势头不好,却急踏云,远远的逃将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