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省里要建新黄河大桥(第2/2页)

之前的旅游路就是处在决策阶段,组织、管理、技术方面都没有问题,欠缺的就是经济方面,也就是咱们通俗讲的钱怎么来。

建设资金的问题没有解决。

现在黄河大桥也是这个问题,组织、管理、技术都通过了论证,现在差的就是资金问题怎么解决,是向中央申请资金,还是省财政出资,又或者是社会筹资,都需要在可行性报告里提出来。

“小余,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接下这个项目?”

“孟厅长,你的意思是?”

“我听说你之前准备接东城区的旅游路项目,想搞FEPC的合作模式?”

“是有这个事,当初我们有这个意向,只不过后来被中信投行给截胡了!”余庆阳笑道。

今天的架势和那天在王区长办公室很相似,王区长也是和自己提起旅游路的立项问题,自己主动提出来搞FEPC模式,帮助东城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今天孟厅长也是如此,刚才让自己看可行性报告,估计目的就是问自己有没有兴趣出资。

当然,黄河大桥自然不一定非要搞FEPC模式。

FEPC模式其实就是F+EPC模式。

F指的是融资,EPC则是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的合成。

就是说,由投资商或者施工企业去银行贷款,来进行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最终交付给业主使用,而业主则采用延付或者其他形式支付工程款。

其实在换句更加通俗的话讲,就是施工企业垫资施工,资金你自己想办法,贷款也好,借钱也罢,反正就是工程款你自己想办法,业主约定多长时间给你结清工程款,在结清工程款期间,支付你银行利息,或者你干完活我拿地皮抵工程款。

就像现在大家经常接触到的,房建,你给开发商垫资盖楼,盖完楼,开发商不给你钱,给你房子抵工程款。

“把黄河大桥交给你们华禹投资,你们有没有兴趣?”

“孟厅长,兴趣自然是有!只是不知道领导希望我们是以哪种模式参与黄河大桥项目?”

“模式这个可以再商量,可以是FEPC,也可以是BOT模式!”孟厅长笑道。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

BOT通俗讲,就是和政府约定好,我出资建设,然后我要拥有多少年的经营权,用以收回投资,然后多少年后,交还给政府。

具体到黄河大桥,就是出资修桥,然后收过桥费,等多少年之后,交给政府,至于交给政府之后,是收费还是免费那就是政府的事情了。

余庆阳摸着下巴思考着。

他顾虑的不是采用哪种模式,也不是说能不能收回投资。

他考虑的是,目前华禹投资下面的七家工程施工公司,都不具备建造黄河大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