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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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能够做到不爱吗?那些心冷如冰的人就从来也没有爱过吗?这当然不可能。一个人开始的时候可能不懂得恨,却会懂得爱;还有,人一开始懂不懂得恐惧?一个人既然长大了,那么对他而言爱和恨就成了两种最基本的情感——既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同时也是最危险的两种情感。一个人的命运就是由这两种情感在比例上的变化而决定的。比如现在,我爱梅子和小宁,还有丽丽——这只与我的关系变得相当炽热的小狗,它那双蓝汪汪的眼睛可以一连几个小时盯着我,我的一举一动它都留心。

我相信它对我充满了依恋,它指望我,跟随我。它的小嘴不知为什么永远湿漉漉的,胡须淋漓,就像刚刚喝过了水酒的老人。它可以一整天伏在那儿看我读书、思考问题……

我爱那些在沉寂的时刻里温柔了我的一切。我回忆着那片遥远的平原,平原上那棵巨大的李子树,它那一片雾状的银色繁花;回忆我在大山里获得的那些安慰。我还不得不一次次回顾那所地质学院,那些难忘的场景。我曾在那棵丁香树下看到了一辈子的希望,尽管它模模糊糊。我不仅在那里找到了心爱的地质学,而且还找到了心爱的姑娘。我一眼就能看出,她对于我是全新的,是在模模糊糊的心灵深处存在的一个渴望。她双眼漆黑,眼窝稍微有些下陷,就是这双眼睛让我不知所措。在那棵丁香树下我第一次亲吻了她。我至今记得她唇中那种青草的香味。那时候我觉得,我从平原跋涉到山区,在崎岖小路上攀登,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地奔到这儿,大概就是为了跑到这棵丁香树下亲吻一个姑娘吧。她能弹一手好钢琴,她长在另一种家庭里。可是她父亲的父亲——她的爷爷还是一个沿街奔走的乞儿。就像许多故事讲的差不多,就因为贫穷,父亲参加了革命,后来又成为这个国家的第一代专家。众所周知,这当中的某些人有着奇奇怪怪的模样:留了背头,有的甚至不到老年就拄上了拐杖,叼着烟斗,话语迟滞,目光沉重。他们手指上的粗皮早已蜕去,在城里娶了一位知识女性,接着生出一个会弹琴的可爱姑娘。

这就是关于她和一家人的大致情形。

那时候,离开她的丁香树,在一个人的深夜,我不由得更多地想着我的父亲、母亲、外祖母、外祖父,还有外祖父那深不可测的府邸。我曾跟上母亲偷偷溜进那个被查封了的大宅,看过里面正在开放的一排玉兰花树。时代变了,玉兰花却照旧开放。那个大宅当时已经不再属于我们了,以后大概也不会属于了。外祖父一家世世代代都拥有那个大宅,可它竟在一天早晨从我们手里滑脱了……母亲和外祖母逃出那个小城,向着北方那片荒原逃去。当时她们乘坐了一辆逃跑的马车,那马车被一个谨小慎微、面庞黝黑的老汉驱赶,一直往北,车上套了两匹老马……总之我们一家人由大宅迁到了荒凉的平原上,在一处丛林的小茅屋中安顿下来。我们当时全部的拥有就是一座小茅屋、一个小果园……

不久我就成了一个在原野上奔跑的孩子,成了趁着月色跑到大海上去观望那些打鱼人的孩子:默不做声,胆战心惊,满心好奇。再后来我又跑到了南山,开始了真正的流浪。

我在丁香树下紧紧拥着的姑娘,她的整个家族移动的轨迹与我们一家正好相反。那真是应了一句古语:“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好像老天爷故意轮番让人贫穷和富有、粗俗和高雅——让人轮番品尝着贵族和贱民的滋味。

我深深地爱着她,所以我没法向她隐瞒自己的过去。我谈了那么多,谈了小茅屋,大山;特别后怕的是,我还谈了一个禁忌的话题——我的父亲……我谈到了为躲避苦难,我怎样被陌生人手扯手领到南山,去寻找另一个父亲的经过。我在她泛着青草味的怀抱中忘记了一切,忘记了母亲的叮嘱——我离家时母亲曾反复叮嘱:“孩子,走吧;不过要记往,永远也不要对别人提起你的父亲,永远。”当时我虽然不甚明了,但还是深深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