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有了信仰的人。我又是一个孤儿。

我有一个哥哥,他爱我,我也爱他,然而为了我底信仰,我不得不与他分离,而去做他所不愿意我做的事情。但是我不能忘记他,他也不能忘记我。

我有一个“先生”[1],他教我爱,他教我宽恕。然而由于人间的憎恨,他,一个无罪的人,终于被烧死在波士顿,查理斯顿监狱的电椅上。就在电椅上他还说他愿意宽恕那个烧死他的人。我没有见过他,但我爱他,他也爱我。

我常常犯罪了!(I have always sinned!)[2]因为我不能爱人,不能宽恕人。为了爱我底哥哥,我反而不得不使他痛苦;为了爱我底“先生”,我反而不得不背弃了他所教给我的爱和宽恕,去宣传憎恨,宣传复仇。我常常在犯罪了。

我时时觉得哥哥在责备我,我时时觉得“先生”在责备我。亲爱的哥哥和“先生”啊,你们底责备,我这个年青的孩子实在受不下去了!我不敢再要求你们底爱、你们底宽恕了,虽然我知道你们还会爱我,宽恕我。我现在所希望于你们的,只是你们底了解,因为我一生中没有得到一个了解我的人!

我底“先生”已经死了,而且他也不懂中文,这本书当然没有入他底眼帘的机会。不过我底哥哥是看得见这本书的,我为他写这本书,我愿意跪在他底面前,把这本书呈献给他。如果他读完以后能够抚着我底头说:“孩子,我懂得你了。去罢,从今以后,你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你哥哥底爱总是跟着你的!”那么,在我是满足,十分满足了!

这本书里所叙述的并没有一件是我自己底事(虽然有许多事都是我看见过,或者听说过的),然而横贯全书的悲哀却是我自己底悲哀。固然我是流了眼泪来写这本书的,但为了不使我底哥哥流眼泪起见,我也曾用了曲笔,添加一点爱情的故事,而且还编造了杜大心与李静淑底恋爱。

自然杜大心不是我自己[3],我写其余的人也并没有影射谁的心思。但是我确实在中国见过这一类的人。至于我呢,我爱张为群。

巴金 1928年8月。

[1]指“萨柯与樊塞蒂案件”中被处死刑的意大利工人巴尔托罗美·樊塞蒂。我在巴黎的时候写过两封信给他,也得到他从监牢中寄出来的回信。 [2]这是樊塞蒂上电椅前说的话(1927年8月22日夜半)。 [3]只有第十二章内5月28日的日记是从我自己底日记中摘录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