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砍头!(第3/4页)

但是,我又能有怎样的选择呢?让我坐地待毙、闭目等死吗?

那不可能!

为了自保,为了生存,我南宫无名,只好筹划了下一个行动。

一个崭新、全新的杀人行动。

我的这次行动叫做“剁手”——

不错,就是“剁手”行动。

人们都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裳。”又说:“衣裳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这些老话,安在我和老三南宫无命头上,就特错特错了。

我先声明,我南宫无名,可是拿我三弟南宫无命,当作手足兄弟的,可是这个“手足”,那是一点也不讲我当兄弟啊!

既然“手足”已如同我的那只废手一样,不但毫无作用,反而处处反噬发疼,留着它,反不如壮士断腕,一发剁了省心干净!

没错,我就是要剁了我的“废手”,剁了我的亲弟弟南宫无命!

不是我这做“哥哥”的心狠,他这个当“弟弟”的,哪有一点做兄弟的样子,远的不说,就说花想容这件事吧,我就该剁掉他的狗命八百六十四次,都不解恨!

花想容是风月场里,出了名的“婊子”,最当红的时候,她身边的男人恩客,都是楚羽楚二公子、南宫华树南宫大少爷等等这样风流潇洒、一掷千金的王孙公子、巨富豪商;不过呢,俗话讲:“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日好”,现在的花想容,也到了人老珠黄、残花败柳的失宠过气时代;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即使花想容的姿色已远不如昔,但对于我和南宫无命这样的糟老头子来说,还是视若珍宝,敬若天仙的。

那日,是南宫大少爷的祭日,花想容念着她跟南宫大少爷生前的一段情愿,大老远的车马劳顿,来到“南宫世家”祭拜大少爷,我见这女子有情有义,风韵犹存,就“好心好意”的,留她在“南宫世家”,“小住”了几日。

近水楼台先得月,我把花想容安排到我的别院休息下榻,也好方便我老人家就近沟通、交流、研究“琴棋书画”、“花鸟鱼虫”,一吻芳泽。没想到,这么一事“风雅”之事,让南宫老三那个“龌蹉”的家伙知道了,居然恬不知耻的不顾“兄弟情谊”,带着人,硬把我的花想容大美人,请到他的住所,观摩、检阅、鉴赏他收藏的“刀枪剑戟”、“诗词歌赋”了!

我呸他一脸啊!

他一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舞个刀、弄个剑、翻个跟头、耍个猴,他还算在行,和花想容大美人聊你妈个“诗词歌赋”啊?!还不是打着“文艺”的幌子,干着“皮肉”的勾当!装你妈蛋的“文艺老青年”啊!

太不要脸了!

花想容大美人,被南宫老三,这一“请”过去做“艺术探讨”、“文艺交流”,就是一个多月,我等的脖子都长了,后来,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气势汹汹的过去“讨人”,我叉,南宫老三那个不要脸的,居然把花想容藏在他的卧室里,拒不交人!

这还能忍?

绝不能惯着他!

当下,我南宫无命,大英雄,冲冠一怒,为红颜,就跟南宫老三这个“插足小三”,大动肝火、大动手脚大打出手起来!

南宫老三也不示弱,张口就骂,举拳就打,我们两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就为了争夺一个“烂婊子”,你一拳、我一脚,拳来脚往,打得电光火石、飞沙走石、热火朝天,不亦乐乎——

我们俩个兄弟,若说“智慧”上,那是没的说,我要远胜于老三;至于“武功”上嘛,怎么说呢?他也只不过,较我多了几分“蛮力”罢了。不过,南宫无命现在的两条腿没了,坐在轮椅上,打起来,就吃了行动不便的亏,我虽然只有一只手可用,也可跟他打了个平手,不分输赢,不相伯仲。

就在我们老兄弟过了二百多招,都累得气喘吁吁、气喘如牛的时候,青灵子那个老道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