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来自洪门的第一次截杀!(下)

莫逍城已经走远,并不知道已经有人盯上了他,回到家,好好地洗了个澡,喂饱了肚子,便开始消化起刚才与安东尼一战的搏斗经验。

他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当他经历完一次战斗,就会把经验记载下来,写进专用的笔记本里。

桌子上一公分厚的笔记本,已经开始陈旧,其中有一半的纸张已经被写满,字不密码,稀稀疏疏,排列有致,令一看就清楚。

字体刚劲有力,似乎力透纸背,入木三分。每字间隔标准,如行云流水。最难得的是,这些字并不是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而是莫逍城用尖柔的毛笔所写,字并不大,指尾般大小,刚好能够塞满一行。

有人说,看字便如看人,是有一定道理的。就如现在的莫逍城,通过他的字,懂字的人,就能够大体能够看出他的为人。

大气,豪迈,稳重,一丝不苟,内敛,专注……等等,便是他的写照。

哗哗哗……

“拳击者,力猛,志坚……”

“拳击者,可达外功上乘……”

“拳击者,锋芒于外,爆裂于内,发如虎豹,一往直前……”

“对之此者,可先避其锋芒,凌其三分气,弱其气氛势……以柔克刚,攻其缺陷,可败之;……再者,以猛打猛,压其一头,刚猛连发,破其胆魄,亦可胜之!”

莫逍城专注写字,一笔一划,都带上了自己的精神,让人看了耳目一新。他写的是行楷,又带着点点的草书,在字字整齐的同时,又有一种洒脱不羁在字里行间。

呼……

顿笔。

放下轻巧的毛笔,莫逍城呼气吹了吹还未干的笔墨,露出一丝笑容。

他除了武功之外,还有一门兴趣,便是这书法,一有时间,他就会适当地写写字,一来可以陶冶情操,而来也对自己的精神,修性有益。在他大学的时候,加入过书法社,甚至还做过几个月书法社的社长,后来却是因为一些事辞职卸任了了。

再看一眼全文,莫逍城满意地笑了笑。

“见字如见人,这话果真说的不错,我达到了化劲之后,精神境界提升了,这书法倒也跟着提升了。”

打败了嚣张的拳击总教官安东尼,打压了对方俱乐部的气焰,莫逍城觉得心情舒泰,算是他离开中国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乘着兴致正好,莫逍城一时提笔的欲望浓烈,于是拿出了书房中的笔墨纸砚,准备大写一番。

“哎,古人提笔,笔墨纸砚,有书童丫鬟研磨,又有焚香乐章,妙哉,美哉。可惜我莫逍城如今径自一人,什么都要自己准备。呵呵,也不怕,这样我也可以不顾四下,专心一致,写出好字!”

低笑一声,莫逍城深呼吸一口,淡淡的墨香之味传入口腔,抛出了杂念,卷起袖子,露出白嫩的肌肤,泛着一种健康的红润。

赫然,

莫逍城下笔。

两眼凝重,半蹲身子,马步做出,身体微微向前。

点墨,书写!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岳飞的《满江红》!

一气呵成,最后,落款:莫逍城。

望着书桌上黑字白纸,莫逍城满意地点头。

字字如婴儿拳头大,磅礴的气势透纸扑来,一种杀戮无边,豪气盖天的感情跃于纸上,就算一个小孩子,不懂字法,一眼都能感受到其中的豪气与愤懑。

岳飞的这首《满江红》,绝唱千古,流芳百世,自然是有他的魅力所在。现在莫逍城在状态饱满下写出来,又别有一番韵味。

在豪情与报国的愤懑之间,多了一种厚重,如黑云压盖泰山,这是莫逍城融入了他的感情在字里行间里。